《閱微草堂筆記》〈殺生與持齋〉

福建有某一位夫人,喜歡吃貓。抓到貓後先放石灰在甕子裡,再將貓放進去,然後倒進滾燙的熱水,這時貓被石灰氣侵蝕,毛全部脫落,不必費事處理,血液都集中在五臟六腑裡,所以貓肉潔白如玉,據說味道勝過嫩雞十倍。她天天佈網子設機關,所捕殺的貓算不清有多少。後來夫人病危的時候,一直發出呦呦的貓叫聲,折磨了十多天才死。 觀察盧撝吉,和我曾經是鄰居,撝吉的兒子蔭文是我的女婿,曾跟我說起這件事。他接著又說到景州有一個官宦子弟,喜歡抓貓狗之類的動物,抓到後將牠們的腳折斷,再將腳向後扭轉,看著牠們用一隻腳跳著,一邊跳一邊哀號,以此為樂事,所殘害的動物也很多。後來,這個官宦子弟生的孩子,腳跟也都反轉向前。

還有,我家僕人王發,擅長用鳥槍,所射擊的目標都百發百中,每天射殺數十隻鳥。王發只有一個兒子,名叫濟寧州,是王發前往濟寧州時生的。濟寧州十一、二歲時,忽然全身長膿瘡,膿瘡像用火烙過的痕跡一樣,每一個瘡口裡都有一個鐵丸,完全不知道鐵丸是怎麼長到瘡口裡的,使用任何藥都無法痊癒,王家竟然就斷了子嗣。殺生的罪業很重,是真的啊!

我曾經好奇那些想要修成善果的人,都依照一定的日期持齋茹素,如同奉了法律命令一般,可是平常日子卻不能戒除殺生。佛教的持齋,難道只是吃蔬菜、水果,就是做功德嗎?正是因為吃蔬菜、水果就是不殺生啊!現在只是說某日某日是觀音齋期,某日某日是準提齋期,在那一天持齋,佛會很歡喜。不是這一天,則廚房裡滿滿的全是要宰殺烹煮的禽畜,砧板上全是肥美的肉,屠殺宰割動物的悽慘殘酷,佛都不會過問,天底下有這種道理嗎?而且沒有特殊的狀況天子不會殺牛,沒有特殊的狀況大夫不會殺羊,沒有特殊的狀況士人不會殺豬殺狗,這是禮法的規定。儒家學者遵從聖賢的教化,當然絕無斷絕肉食的道理,但是除了招待賓客、祭祀之外,殺生是絕對不應該的。為了自己要吃一塊肉,就殘殺一條生命;為了吃一碗肉羹,就殘害數十條生命,甚至數百條生命, 以眾生無限的恐怖痛苦,無限的悲慘苦毒,供我一時的口腹滿足,跟依照日期持齋的用心,不是矛盾的嗎?東坡先生向來持著這種論點,我也認為這種論點是很中肯的,願意向修善果的人好好請教一番。

作者: 蓮池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