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目 普覺菩薩請法
於是普覺菩薩在大眾中,即從座起,頂禮佛足,右繞三匝,長跪叉手,而白佛言:
此章明行病患之二,出邪師病。凡是邪執謬見,不但自心固有者難於斷除。而有許多要仗佛力,靠師友,為增上勝緣力量,亦不可置而不論也。况修道之人,要親近善知識為尚,雖曰自心中有善知識自悟,然亦知其邪正,以為選擇自具正眼正見,而抉擇得正法而修習,不致自害害人,故知擇師友之不可不慎。普覺菩薩,即是普能覺知一切邪見之人、之法,深悲末世,出為上首,以請問於佛,出行病患,俾眾週知耳。普覺者,從前諸過已離,四相已了,對於用意已放下,智用已現前,如此行心,自無病患。然末世尚有用意行心、不肯放下思惟,仍留有作、止、任、滅之行病患,覺猶未得普及,至此詳說四病,令眾得知,知而即離,覺性自淨現前。普能覺察諸病,而盡能除者,故名普覺也。以此菩薩當此之問,誠宜矣。前章四相行病為粗,此章四法行病為細。
「大悲世尊!快說禪病,令諸大眾,得未曾有,心意蕩然,獲大安隱。世尊!末世眾生,去佛漸遠,賢聖隱伏,邪法增熾。使諸眾生求何等人,依何等法,何等行,除去何病?云何發心,令彼群盲不墮邪見?」作是語已,五體投地;如是三請,終而復始。
普覺菩薩是這樣對佛說︰大悲的世尊啊!你上來很爽朗的,暢快的說出修行進程中的禪病|禪即定心,心起妄想執有,便為禪病|令到此會大眾,都是從來沒有過的感覺,聽得心意飄飄然,提高了閒情逸緻,不會重滯在當前的四相上,獲得大安隱的所依處,即是由覺入覺,了無拘滯,有此效果。世尊﹗但是將來末世的眾生,不在此會,且去佛漸遠,佛既化緣週足,只有聖賢菩薩主化;而聖賢菩薩又是化緣已暫結束,隱伏去了,未能應緣出興之時,恰好邪法抬頭的機會;於是邪法外道增加氣焰,如火勢熾盛,使到一切眾生,樂欲修行,以求正道,無所適從。今向世尊請問︰第一、應該此時此際,彼諸眾生既值邪法盛行,指示求何等人?第二、依何等法為準則?第三、要修行何等之行方合?第四、欲修行致果,應該除去何種病患?第五、要如何發心,發甚麼心?這五條問題求世尊說,令彼末世一群如盲無所見道之輩,不會墮於邪見之林,即等於開慧眼一樣了。作這樣的話便五體投地;三次覆述、三番頂禮,照前儀式,位位上首都是一樣。
如來說示
爾時,世尊告普覺菩薩言:「善哉!善哉!善男子!汝等乃能諮問如來如是修行,能施末世一切眾生無畏道眼,令彼眾生得成聖道。汝今諦聽,當為汝說!」時,普覺菩薩奉教歡喜,及諸大眾默然而聽。
這時佛聽到普覺菩薩的陳辭,真的末世眾生,逢著邪法之世,不求師友,便是盲修,若求善知識又易墮邪見,如何是好呢?這問真是饒有意義。遂謂之曰:不錯啊!善男子﹗你們這樣能夠諮詢請問於如來,如是修行之企圖,便是能施捨給予末世眾生認識「無畏道」的眼睛一樣,等到他已認識無畏道,則彼等就得成聖道。你等且聽,我便為汝等說之。時普覺等一班大眾內心歡喜,聞佛允說,只有不作聲而傾聽矣。
按:太虛大師謂︰「無畏道眼者,修行而得正知正見,譬如行路,有目可恃,前途無畏。」我說無畏道,指開悟覺性,於生死輪轉道中、邪見外道中,沒有怖畏。本名無上道,有如是之智眼,認識此道為趣向修行之正路,得無所畏是也。
「善男子!末世眾生將發大心,求善知識,欲修行者,當求一切正知見人:心不住相;不著聲聞緣覺境界;雖現塵勞,心恆清淨;示有諸過,讚歎梵行,不令眾生入不律儀—求如是人,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」
此段正答求何等人之第一問。佛謂︰末世的眾生,將要發大乘心,起意求善知識、求法門,希望修行者,當求一切的具正知見人。這種正知見人的資格表現是︰內則心不住相,不著厭流轉妄求涅槃之但聞聲而偏悟,依因緣而自覺的二乘境界;外則表現於行為上的,雖現塵勞世間相,心恆清淨,不染不住。亦表示有諸過患之失,而讚歎梵行,堅持淨戒之勝能。凡有教導,不令眾生入於不規則,不守律條威儀者;只教人遵守戒律,嚴護威儀。若求善知識就要求具備了這樣資格的人士。你依止他修行,即得成就無上正等正覺,即是可以成佛之謂。求何等人?已經指示了。
「末世眾生見如是人,應當供養,不惜身命。彼善知識四威儀中常現清淨,乃至示現種種過患,心無憍慢,况復搏財、妻子、眷屬。若善男子,於彼善友不起惡念,即能究竟成就正覺,心華發明,照十方刹。」
此繼續指示求得如是之人,應該如何親近,所得善利?故謂︰末世眾生,見到如此之人,就應該馬上真誠的供給所需,奉養不輟,拼命地去做親近承事他的正作,甚至不惜將自己身心性命完全捨棄,都做得這樣懇摯熱誠來求道,人是感動得越發要上進修道不休了。彼善知識呢,看他行住坐卧,威儀進止當中,常現無染無著的清淨心境,乃至有意示現種種過患,你也不要疑惑悔心,不再親近供養,這是要緊的。此中種種過患者,乃修道人不應有之行為,包括十惡五逆等。縱使或有亦屬示現者並非事實,所以切誡不可對此善知識稍有不敬之心,自起驕傲或輕慢於彼之態度。蓋明知彼乃示現性質,存有教導作用之方便故也。其示現正行,則看得心順,謂修道人如此如此;其示現逆行,則看來不順眼,這是自己的不對,並不是彼善知識的不檢點啊﹗因為方便化導,不論眾生為善為惡,亦對彼之過患不重不憎、不輕不惡,乃與眾生同事,而攝化之故耳。「乃至」二字,即是縱使見到如此之意也。况復更有,搏食、亂食、大食,積財、貪求無厭、嗜好財物等也。
妻子眷屬者,此善知識或為在家之眾,愛染於妻子眷屬。這些過患,都非大過,示現種種逆行,尚且要睇開,一樣恭敬,况復更有如此搏財等小過患,更應睇開。不起惡念|謂心中咒詛等,悔惜供養,甚或起意對待懲治等,皆為起惡念對付善知識之行為,看得不順眼之故。今特別教誡不可如此,乃屬彼善知識示現云爾,非真有此事也。一概不理,照常恭敬供養,一心不退,此之求善知識學修道者能如此行,就能究竟成就正覺。收效就是從覺性中,起覺智之用,照了十方無不洞悉,心華發明。心華|心表心體之空性,華表知覺之智慧,於空性中發起智明,照及十方佛刹,不謂之成佛而何!
按:樣樣看得順眼,即無分別,一心恭敬到底,足以證明自己心中本來清淨,正念現前,不見他人過非之謂也。體用一如,用即了了分明,應用便知一切,乃即成佛矣。從此慧光開發,如其體量無邊無際,證圓覺心,便是如此境界也,人之揀擇如是。
「善男子!彼善知識所證妙法,應離四病。云何四病?一者,作病。若復有人作如是言:『我於本心作種種行,欲求圓覺。』彼圓覺性非作得故,說名為病。」
此以下說明應依之法,正答依何等法之二問也。善男子啊!人的資格已得知之,彼人之法如何揀擇,分得邪正,應依不應依?就得說明了。彼善知識所證的妙法|指隨順覺性之入手法門,如三種方便二十五輪等|應離本身心垢的四種病,此病與問題中第四之除去何病之病不同。是妙法中已離此四垢,方算妙法,即揀擇純淨之法也。為彼善知識,已曾所證者如此,方可依之,依彼善知識所證得之因地法行所作,已離四病之法是也。今先說此妙法中,如何離四病方妙。何謂四病?其意義亦當先知之。隨有一病存在,不成妙法,不堪依止。彼善知識,亦非善知識可知。既非善知識之資格,無妙法所證,則心不住相,心恆清淨於何有?不堪依止為師,不是向求之善知識亦可知。而修行之人,即不應當依其法,惟要依已離四病垢之法,是為正答依何等法之總指。下面四病,一一舉出其名義,何謂病?應如何離?是這裏總指之範圍,不在第四問之除去何種修行病患意義內者。今先說第一作病,若果有人是這樣講︰我在自己本有心上,作種種行,就得入圓覺了。如此作想,在欲求圓覺的正當條件下,是不可能及格的啊﹗因彼圓覺性,不是作可以證得故,所以說作此想者是病,乃心垢病,重用思惟也。
「二者,任病。若復有人作如是言:『我等今者,不斷生死,不求涅槃。涅槃、生死無起滅念,任彼一切隨諸法性,欲求圓覺。』彼圓覺性非任有故,說名為病。」
此第二種是任病。假若有人,是如此說的︰我們現在不斷生死,亦不求涅槃。涅槃也好,生死也好,完全不加理會,沒生起想過此事,亦沒有對此應該如何之觀念滅掉。因未曾起念,何必說滅?故謂無起滅念也。於是話,任由其自然發展,一切隨諸法性,不加意、不關心、不阻止、不修正,如此任性,欲求圓覺。彼之圓覺性,不是任由而有所入,故說名為病。
「三者,止病。若復有人作如是言:『我今自心,永息諸念,得一切性寂然平等,欲求圓覺。』彼圓覺性非止合故,說名為病。」
第三種心垢名止病。若果有人作這樣說的話︰我現在自己心中,永遠止息一切念想了,得到一切本體的寂一樣,以此為自性不動的發見。也未知道仍不出思惟量的範圍啊﹗以此而求圓覺,不知彼圓覺性,不是此「止息」之「止」的境界所能融合契入的,故說為病。
「四者,滅病。若復有人作如是言:『我今永斷一切煩惱,身心畢竟空無所有,何况根塵虛妄境界,一切永寂,欲求圓覺。』彼圓覺性非寂相故,說名為病。」
第四種法的垢病,名為滅病。若復有人作如此之言︰我今永遠斷除一切煩惱,身心都已經空無所有了,何况身上的根門,身外的塵境,及依報的世界上種種,皆屬虛妄而有的不實境界啊﹗只是一切永歸空寂之寂。如此知見,欲求圓覺,不知圓覺的本身,不是空寂之相啊﹗故以空寂之滅除一切相,而入圓覺是不可能的,故名為病,亦不離思惟心量範圍之故耳,非放下思惟,從覺入故。此之四病,完全是心垢之相。所證妙法,若不離此四病,不成所證,亦不足依矣。若離四病,則是應依此法,而當修學。
「離四病者,則知清淨。作是觀者,名為正觀;若他觀者,名為邪觀。」
云何為離?知病即離,離病即覺,如是云爾。離四病者,則知道此善知識所證妙法,畢竟清淨可靠,應作如此觀察,應知如此觀行。作如是觀行者,名為正觀,是正當正常的觀法行相也。若作其他觀行者,則名為邪觀矣。是故應知分別邪正,理當辨明。
按:作病之行相,以起心造作為能事。故謂我於本心,作種種行,欲求圓覺。此之起心作種種行,乃誤「三摩提」之幻觀方便,所言一切菩薩從此起行,及備行菩薩清淨妙行之義,自以為用心致力,作諸福德,結壇禮誦,諸佛事之施設為入道真功德,故錯。
任病之行相,純任其自然。此任病與作病適反其道,作即是向外覓覺,別有用心;此則放縱身心,自以為是。此等人竟謂現在何必去斷生死,求甚麽涅槃啊﹗只要不必起心動念,聽其自然,任由生滅起止,一切隨諸法性,法性如是,彼亦如是,何有加意之可能﹗是謂真任。乃誤會「菩薩不與法縛、不求法脫、不厭生死、不愛涅槃、生死涅槃,同於起滅之空華。及圓覺清淨,本無修習及修習者。」如是錯會經義為病。
止病之行相,自有把握止息其妄念。有鑒於作病之起心造作為不當,任病之隨情放縱亦不妥,既都不得入覺性,故轉而思惟,其用止息妄念之方法,亦恍似「奢摩他行」。亦以一切法,所以有差別之性,不得平等者,以心有妄念故。我今於自心上,息諸妄念,妄念一經永息,即得一切法性寂然平等。以此止息之心,將求圓覺,乃誤會「取靜為行,由證諸念,覺 識煩動等義。」不知無念成覺,有念成思惟,彼圓覺性如何可以與「止」合哉﹗故錯也。
滅病之行相,謂心境俱滅,與止之但息妄念不同,為進一步之行相。其作此言︰如謂起惑造業,隨業受報,報得身心,將有煩惱與妄執。我今永斷一切煩惱者,要連惑業報果,身心根塵都一概滅而空之,使共歸一寂,一寂一切寂,是為永寂。以此「寂」之心,擬求圓覺,乃誤解「禪那」之寂滅性及斷盡煩惱之義相,實未夢見圓覺自心,體用一如,寂照不二,單以住「寂」為覺,如何能入? 不病而何﹗
總此四門以成病者,皆為所證法之心垢病,仍用思惟以求入覺之錯。於誤認一邊,偏執一行,未摸著放下思惟,此心即覺,惟自心覺,然後能入之捷徑。此理行之屢說不已,眾猶不明,可奈之何哉﹗今言離四病,但知即離,離其偏執,非離其法。所證法亦不外止、觀、禪之方便所依者。離四病之法,已明指之,是為正答已竟。
「善男子!末世眾生欲修行者,應當盡命供養善友,事善知識。彼善知識欲來親近,應斷憍慢;若復遠離,應斷嗔恨。現逆順境,猶如虛空,了知身心,畢竟平等,與諸眾生同體無異—如此修行,方入圓覺。」
此段正答行何等行之第三問也。善男子啊﹗我今同你講,末世之人,欲要修行者,就應當知道,盡命供養善友是一行,謂親近承事善知識。他要來和自己接近,就應該歡迎,對他切不可憍慢。他要離開我而遠去,應對他歡喜,不要嗔心責他,內懷怨恨。及見到他示現種種過患世事,一一如法行持的逆順境界,甚至有令你難堪,有令你喜慰的事義,這些境,屬示現的境界,是不實的,其看來猶如虛空,本無一物,為第一義。其次是要了知身心,畢竟大家都是一樣幻化不實,平等平等,與一切眾生亦屬同一體性,眾生固然如此,我亦如此,彼善知識亦是如此。語默動靜,威儀進止,不離這個身心,有何逆順,如法不如法之可言哉﹗是真明白,彼亦人也,我亦人,彼既是人,當亦有其同事之種種行為,一切皆同,何深責之耶?知乎此為第二義。故謂與諸眾生同體無異,一一皆站在眾生立場,是不能避免眾生的迷妄行為者,直須原諒他。具有這種明理態度,不責人、不怪人、且恕人、且不尤人,心自清淨。如此修行,親近求得之善知識,盡命供養,是為行此之行,方謂修行,方入圓覺也。
按:一般人見了出家人或看來似修行人,就以極嚴謹的眼光來衡量其人所作所為,以為凡是修道之人,都一一應該知道及遵守清淨戒律,與世人不同,方是道理。如此說來,未嘗不是,但不知道他雖出家修道,非不想清淨無染、自覺成功;奈何有其宿習留礙,不知不覺順眾生事,違犯了初衷,一錯再錯。錯至不可收拾者有之;知過能改者有之;示現化導同事者有之,不可執為深責,以自生障礙,兼作不善之口業、意業、身業,太過不值。要原諒他亦是人啊﹗同是凡夫,應該勉勵他,若發心時,時作警惕策勵他,這是成為護法了。若一定堅持誹謗,尋瑕伺隙,斤斤較量,一切怨尤皆當自食其果。已學佛、未學佛,皆宜知此義,方入正人也。
「善男子!末世眾生不得成道,由有無始自他憎愛一切種子,故未解脫。若復有人,觀彼怨家,如己父母,心無有二,即除諸病。於諸法中,自他憎愛,亦復如是。」
此段如來正答第四問,除去何病之義,知是何種病及除去之方法,必須說明者。善男子啊﹗末世眾生修道雖勤,樣樣如法尚不得成道者,必有行病可知。即是自己做得不如法,就妨是自心不健全。何由而知?由有無始以來,自己方面、餘人方面,都蘊藏一大堆由憎愛二境而形成之種子。要生生流轉中,互相報復,無有了期。故此你牽我,我扯你,留在輪轉中,未得解脫,就叫做不得成道吧,成道就是解脫之謂。既然知道如此之病患,為修道之障礙,就要有方法將此等病患除掉。其方法就是,若果有人觀彼之有怨懟者,名曰怨家,如己父母之親恩一樣要報答,率性一體,須要濟度。此心無復有二心,真真實實一樣報恩之心情既發,即除去諸所有因自他愛憎的一切種子而生起妨礙修行的病患。此病因根本一經除去,則諸法中,自他憎愛都是以平等無二之大慈大悲,大喜大捨,四攝六度,來濟拔之。對人如此,對眾生如此。於諸法上,一切事義理行,皆以無二之心,平等如一之智慧觀照,了然諸法,自成解脫,不被法縛,不於法住生心矣。諸法、謂如︰凡聖固果,生死涅槃,煩惱菩提,迷與悟、智與愚,分別與智慧等世出世間、有為無為、有漏無漏,俱以平等無二來觀察。對境滿盆擺在目前,同一覺性為所依,故所證無得失取捨,能證無作止任滅,亦無能證所證之者。如是如是,乃明除去此等之病及方法,已宣示無遺矣。
「善男子!末世眾生,欲求圓覺,應當發心作如是言:『盡於虛空一切眾生,我皆令入究竟圓覺。』於圓覺中,無取覺者,除彼、我、人一切諸相,如是發心,不墮邪見。」
最後佛要正答第五問,云何發心?是要這樣發心的啊﹗善男子,末世眾生,欲求入淨圓覺心,就應當發心,作這樣的說詞。謂:「盡在虛空所包含之一切眾生類,我皆令彼齊入究竟圓覺。」入了圓覺之後,實際證知,一一自悟自證,無有取住於覺的人。彼時已了了自知自見於本無之實際,本無成佛及不成佛,本無修習及修習者之故,悉皆除去一切諸病|包括自他妄想,執有之四相,橫的豎的及人中愛憎種子。所認為怨家父母,怨親非懟等相,以及凡聖因果等一切法相,究竟諸法盡除,更無去處,即是成就圓覺。如是發心是為正發,了知此義便不墮落邪見矣。是這樣發心的,答覆完了。
按:末世眾生,將發大心,指出恐墮邪見,欲發不敢。今既宣示你們就這樣發心吧,又不以圓覺為所取之法。故前云︰所證無得失取捨,眾生入了究竟圓覺,即名圓覺。與未入時,以圓覺為所取證之法不同,無取證者亦應記得,乃名入究竟耳。諸相者:有生可度,有佛可成,有圓覺可證,有妙法可依,有行可行,有善知識可求,有病可除,如是等法相,皆成顛倒,不異我人眾壽。今除一切諸相,即不顛倒,咸歸清淨之圓滿覺性矣。又對法相為智,對人為悲。在用上悲智雙運,故能無畏邪法增熾,且不墮邪見也。虛太師謂,應發之心相有四:廣大心、第一心、常心、不顛倒心。與《金剛經》:「云何應住」義同。前二心為大悲,後二為大智。
重頌
爾時,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:
「普覺汝當知:末世諸眾生,欲求知識者,
應當求正見,心遠二乘者。法中除四病,
謂作止任滅。親近無憍慢,遠離無嗔恨,
見種種境界,心當生希有,還如佛出世,
不犯非律儀,戒根永清淨。度一切眾生,
究竟入圓覺,無彼我人相,當依正智慧,
便得超邪見,證覺般涅槃。」
此時世尊俱答覆了普覺之五個問題。要重為說此五題之意義,使後人記持,遂說了二十句頌言,其中有與本經文,不甚同者,即成義頌之孤起,附於重頌中,亦文體之變化所常有者,今但說得通就是了。偈言︰普覺汝當知,末世的眾生欲求善知識,就應當求正知見之人。何謂具正知見呢?就是心不住於相,且遠於二乘,不以二乘為修證者。至若依何等法?即彼正見人所證之妙法是也。彼妙法在法中已除去作止任滅之四病,是為當依此法。你問行何等行?那就是供養彼善知識,甚至不惜身命,他來親近,不要起憍慢看輕他。要遠離而去,不要起嗔責,恨惱怪他,不知好歹。見到他有不對的地方,行為上看不順眼;或者威儀合法,行淨清白,都不要著相生歡喜及小覷他,心當生希有難遇之想,善知識難得啊﹗還當他是如佛出世一樣供奉;作為一切過患皆屬示現性質,本來是不會犯律行,亦不令人過犯。常讚歎梵行者,他是根本清淨,我心亦然,除去無始以來自他憎愛一切種子,實行對人則怨親平等,對法則不二隨順,即除諸病。至於發心,要廣大盡虛空界,度眾生入第一究竟之圓覺。於圓覺中不取覺相,亦無取所覺者,除彼我人一切諸相:當依如是正智,不落思惟,用即了了分明,便得超邪見,而圓證妙覺之般涅槃,當處即是如來大寂滅境界,是為極則之果也。
按:上來已說有因地法行、如幻修行、修行漸次、行境方便、行境根本、行位差別、行法單修、行法複修、行病四相、行病二心,共十章。向下十一章明行方便觀門,十二章請名奉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