弟子品第三

  照梵音「室灑」,譯云所教,中文即「弟子」之義相當,謂就師而受教者。在佛而言,則聲聞菩薩皆是弟子,惟以聲聞眾中,形態威儀,最表現得親順於佛,故稱弟子。此品但指聲聞而言,即是此意也。

  按:《行事鈔》謂學在我後,名之為弟。解從義生,名之為子。聲聞徒眾學在佛後,故名為弟。從佛化生,故復稱子。菩薩則示現形態威儀無有定方,有反常合道者,不若聲聞之常隨於佛學,為住持三寶之一,故特側重而稱聲聞眾為弟子云。

  此品列舉聲聞眾中,上首之十大弟子為則,以明淨名長者對聲聞之當機如何運用其方便善巧,演出以十事善法中之一種善法,謂之「以大乘法度樂小乘者」的一套,至為明顯。至於有表示於成就八法,行無瘡疣生於淨土的「不與聲聞而相違背」亦其例證也。

  這裏內容雖然十位根器不同,但同聲聞位上則一。故說大乘妙義之針對現實,或從威儀,或從說法,或從食事,或從觀機,或從心行,或從見境,或從懺罪,或從出家功德,或從承事佛邊,就各種觀點上,加以善導趣入大乘正理,而致理行不二,極盡方便說法無畏之能事。故雖只得寥寥十位當機,可以概括一切聲聞見解有餘矣。咸令聲聞中,迴小向大,信解此不可思議解脫法門,收效則在後之〈見阿閦佛品〉經益流通分,由於舍利弗之即發大願,一段文義,乃得見證耳。

  品次列為第三,機則單指聲聞,法則惟廣大乘。特點是以不同時間,不同地點,乃借他口脗,宣大士行藏,亦佛之神力使之然耶,亦淨名之方便以為之緣起耳。

爾時長者維摩詰,自念寢疾於床,世尊大慈,寧不垂愍。佛知其意,即告舍利弗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

  此時淨名長者,既成功了為凡夫說法,令其發無上道心;也得再行補叙怎樣為聲聞說法,令其迴心向大,及引起向下如何教菩薩法。一連串的作用,逐漸開展了。他老人家就是這樣地在心裏想著:現在我是卧病在床,世尊是大慈悲的,他能不垂念憐愍於老朽,派個人來問問嗎?佛自然是知悉他的用意,即刻告知舍利弗,你去維摩詰處問候他的疾病吧﹗佛發出第一次命弟子去問疾了。

  按:佛是一切智人,所有九界眾生心之所念,無不具知。故淨名自念及其包括種種化導作用,亦既瞭如指掌,當為成全其化果,亦猶淨名之來此襄成世尊出世大事因緣一樣耳。結果,後來證實,當其為現妙喜國土,就搜集到一群當機成熟之人天,竟有四十億那由他發無上道心,皆願生於妙喜佛國,足證淨名長者不虛此行了。此是後話,按下自有交代。至於說世尊大慈,何謂大慈?乃指為眾說法,也是大慈之類,成全化果也是大慈之類。方今現身有疾而作方便,知我莫如佛,寧會不予注意,而遣人來存問耶?此為當然之事義。說經之關鍵在此。果爾佛即叫鷲子去致問。

  行,往也。詣,到也。舍利此云鷲鳥,弗猶言子也。其母名舍利,故稱舍利之子為舍利子,西土習尚多有以母名其子故。在五百應真,尊者是表現智慧第一的一位,故佛先差遣之,俾借他們口中,叙出住不可思議解脫法門者之種種智慧方便,令一眾咸知,完成淨名之本願云爾。蓋明知其不勝任,而小智大智之見處,亦由此而令吾人得聞知之,幸矣。有謂聲聞法中,諸阿羅漢無漏智慧勝因行趣果的凡位菩薩之世俗智。惟獨大乘果滿顯因類,不論表現於其俗法中,二事俱勝,亦超過因地菩薩,此義易知。

舍利弗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我昔,曾於林中,宴坐樹下。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舍利弗!不必是坐,為宴坐也。……

  舍利弗,向佛辭不堪任,並述其原故︰說記得往時曾在林中宴坐樹下,修習佛所教的禪行觀想,時維摩詰來和我說︰舍利弗啊﹗不一定如此坐法,方算作宴坐。你知道嗎,以坐為坐,則成執著之相。

  按︰樹下宴坐,即是林間坐禪。宴者嚜也,嚜坐樹下,名為宴坐,修習其所聞於佛邊之禪行法想也。宴晏相濫,不可不分。晏是安義,宴是嚜也。宴坐有謂縮止義,如龜藏六,野干不能害。縮止六根六塵六識,魔不能惱,故云縮止義。今明宴之曰晏,曰安,乃安住根本淨禪,乃至滅受想定,息外塵勞,似涅槃法,安置心中,身證受想滅,故謂之宴坐。「唯」字之義,乃稱名之助語詞,非如俗呼之喂字,仍含有尊重三寶之成份意義在也。故言唯﹗舍利弗﹗先唯而後稱其名也。不必,二字猶言不一定,以如是之坐法方算作宴坐。此可引《壇經》中語比例發明,謂︰「何名坐禪?此法門中,無障無礙,外於一切善惡境相,心念不起,名坐;內見自性不動,名禪。」淨名大士,深知此上上乘之作用,本此坐義而呵之。以二乘都攝六根的坐法,執以為正,認為一定門徑如此。雖佛所教示非不如法,特未知有進一步之頓悟頓修,故對此等漸修之應有認識外,更進,方算佛子。不可以得少為足,甘自停止不前,甚而置若罔聞,誠屬自誤。淨名之啟迪,純乎婆心千古,據來提撕,良有因也。下邊就是歷舉教他如何作觀。

……夫宴坐者,不於三界現身意,是為宴坐。……

  坐必有依處,依處不外三界。從凡夫地而至菩薩地,皆以三界為所依處。但菩薩行,雖行於五無間而無惱恚,至於地獄無諸罪垢,至於畜生無有無明憍慢等過,至於餓鬼而具足功德,行於色界無色界道不以為勝,大乘是這樣宴坐的。那麽小乘呢?不住三界,要求出離,以證不生之涅槃為解脫至樂。故鎮日宴坐,住心於禪,則定解脫,運心慧照,則慧解脫,定慧均則俱解脫。要皆不離利用此身之來處,依身而修,依心而習,依三界而住,是有所現。名為入流;一往來;不來;最後方證不生。似此於身心的寄托,出現於三界中的宴坐,乃不徹底,非究竟法,故謂宴坐就是不一定以坐為坐。要知不於欲界、色界、無色界現其身心相為相,身意雖在三界而不住,名離者。恆常如是,即是宴坐。如此用功而已,此是由小入大的宴坐意義之一。

  按:現身意,即是現行的身三動作,意三動念,身心現行,一動即落三界。倘若身心不動,不動則不落三界,現行即自性如如,是謂不於三界現身意之義也。

  淨名長者,已知二乘人能入滅盡定,止息受想,而微細現行之心意識仍在活動。雖不易為人所覺,自己入定亦不覺,以為不現,實則仍有身心。若無身心,誰入滅定?此身心置於何所?縱證不生之四果,亦將五淨居為依處,何嘗離三界而別有所寄耶?倘真能離者,謂不於三界現身意乃可。苟辦不到,亦應知根本沒有這一回事的,則不若爽脆地信大乘妙義,知當處即寂滅,不復更滅。此身也,意也,三界也,畢竟滅就是滅,本來即寂滅性,不復待身心界滅,而後云滅,此真宴坐之意也。且先認知此心本空,畢竟無可取捨,一切境界,皆自心現相。若心自空,不待相空,心若悟空,身亦如是。惟有智證,行菩薩行,應無所住,名心不現。况進一步,知此智慧之身,法性之體,如一一自身實相,畢竟本無,超過三界,三垢已離,是名身不現義。若心有住,則是現義,則為非住。非住則落三界,為人所覺,自分亦覺,是有心身二相在也。若也了了自知,身心之相不可得,乃名不於三界現之真實義也。此乃大乘之至理,聲聞雖能住心實法,滅於受想,未能不見身心,確證身心不可得。至待滅身滅智,然後有證,便名無餘涅槃,衹此而止,名入正位。猶未知乎當下即寂滅之義。且如下文不二法門中,「見身實相者,不起見身,及見滅身。」作如是觀。

……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,是為宴坐。……

  上面說,不於三界現身意,豈不是入滅盡定耶?是不解時時在定中,時時在滅盡的證寂滅境界。說到入,實即不入。說到現身意,實即不出。如其不起滅定,而現身意,以至諸威儀進止思惟者,果能如是,乃為宴坐之意義之一也。

  不離當體,當前之境,現諸妙用,即是恆在宴坐之意義。如不起滅受想定,而能現諸威儀。現威儀是動而非定,不起於定而能動,雖動即定。然則不離於動而定,雖定即動,義例可明。如是兩頭互顯,其義尤為昭然。諸威儀即是行住坐卧舉手投足,一切進止如常,不經意而為之動作也。

  二乘人入滅定,一經入了,不能發生任何作用,猶如枯木死灰。故古德形容此之證境曰︰「枯木石頭」,「寒灰死火」,「古廟香爐」,「冷湫湫地」,有甚奇特?只是做到滅其受想的身意為止而已。不若此之所云︰「一條白練」,「不借借」之妙用,當體不生,無而為有,有而本無。如實知諸法性,包括身心智境,都無所有不可得,而不執著的理行一致,體用一如,不可思議解脫法門。實際一面不於三界現身意而能入;一面不起滅定而現諸威儀而能出,則是常定。常定者無定無非定,不起定亦不入定,即用即定,故是相應於此不可思議解脫法門之所為也。至於不起於座,而能變現無方,不起於定而能現諸威儀,不離身心而不住三界,不在三界而能廣應群機。所謂無量諸佛法門,入一切諸佛法門。諸佛威儀進止,諸所施為,無非佛事。菩薩入此門者,見淨不淨,見定不定,一切平等,自他生佛,理固如然也。如是兩端,不現而入,不起而出,不入不出,乃明無入無不入之旨,是宴坐義。專撥以定為定、以坐為坐之知見也。

……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,是為宴坐。……

  取捨心生,皆未入解脫法門,如上出入,定不定,皆未依佛平等慧。今之取捨亦然。是故菩薩入一切諸佛法門,若見一切淨妙佛土,不以為喜,不貪不高;若見一切不淨佛土,不以為憂,不礙不沒。但於諸佛生清淨心,歡喜恭敬,未曾有也。諸佛如來功德平等,為教化眾生故,而現佛土不同。今此之所謂道法、凡夫事,兩樣代表淨不淨之義。聲聞人取道法捨凡夫事;凡人取凡夫事捨道法。今淨名要知不捨道法,亦不取道法,不捨凡夫事,亦不取凡夫事。是故謂不捨道法,而現凡夫事。了知凡聖平等,理行一致,貴在自佛慧照,決了於自心,不取亦不捨耳。照這樣做,也就是宴坐的意義啊﹗

  出家所作所行為道法,在家所有作為為俗事。為道法者可躋賢聖,為俗事者名為凡夫。若能不捨道法而一面修行,一面現作凡夫事者,真入不可思議解脫法門,隨意能現神通,亦不過如是也。

  按:道法者,謂修壞法道,不壞法道,五停心,總別相念,十六行觀等之小乘道法。凡夫事,謂飲食,男女服飾,治生政法,遊戲講論、技藝,名譽勢位等。在明眼人看來,道法也好,凡夫事也好,皆屬作業,不過名為善不善,淨不淨而已,及其作業則一樣。且如淨名長者現作白衣,居家男女,飲食治生等凡夫事而不著三界,奉守沙門法淨律行,是謂不捨道法,而現凡夫事。故在〈方便品〉中,列舉道法,與凡夫事,並行不悖。道法即奉守沙門清淨律行,不著三界,常樂遠離,相好嚴身,禪悅為味等是也。凡夫事,即居家、白衣、飲食、眷屬、衣服、治生等是也。

  修大乘者,能入道不能入俗,能入定不能現起自在,其病則一。故藉此勉聲聞輩,使知捨小趣大,亦不必離於聲聞原位,可知衹辨行之深達實際理地否耳。

  聲聞人以畏生死、遠俗事、修道法、出世間、自解脫為目的。故棲身林壑,樹下宴坐,終日修其道法為專務,死心塌地。故淨名就宴坐活其心智,示以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之妙義。菩薩不見凡夫事有異於道法;亦不見道法有異凡夫事。和光而渾俗,在纏而出纏,與佛土同一義例。下邊〈菩薩行品〉後先發明,可以參看也。

……心不住內,亦不在外,是為宴坐。……

  以慧觀照,一切平等,既無出入,亦非取捨。則此心念,將何所寄耶?攝心在定,則為緣內,猶住內也;於外著境,而有取捨心生,是心馳在於外境矣。若解無定無不定,則心不住內,猶言心不住定,明矣;若知不捨道法而現凡夫事,兩俱不取不捨,則不住外矣。住內,內無所住;在外,外無所在。而實此心本無,本無故,無在無不在也。如是義者,是為宴坐義一樣。宴坐不外調心,心既不住內外,則是順伏,無調無不調。用心之要如此。

  無所住,無所在,無有心,心本不生,性相空故︰如是明心,所謂覺心了不可得,正當會也,安心不馳,亦謂住內。又住於身中某一處,某一義理上,皆是住心之有所耳。若放心任運,又與住外有別。如住外者,謂緣於身外一處,如鼻端,如坐前幾尺許,如空中四指量,如月輪等之擬想所在,是皆在外之有處耳。斯皆失自本心真實之相。蓋心量廣包無際,圓同太虛,渺無依止。倘棲泊有寄,正是思惟虛妄之空華相,不是本心如虛空之不動性也。故內外之有處,乃自虛妄之分別而生,更妄上加妄,謂是住內在外則無論矣。若無分別者,誰在內外?了不可得。宗旨明心無住,不擬有在。開導小乘攝心在緣,是宴坐義。制心一處,無事不辦,執為成法,斯未明心體也。菩薩智慧決了,無住為本心之相。若得平等心行,即自見自佛智慧現前。了無本心,何有內外?乃證無住生心,是同宴坐之意義一也。

  聲聞一向以為外而正身坐儀,內而攝心一處,滅諸妄想,破煩惱結,而漸證定境,致無漏果。此宴坐之功從定解脫,非不如法,衹是未盡佛理,得小為足,此所以成小果也。大乘行人異乎此,初心方便即悟實相,示平等觀。小乘行人,攝心不起念,起念去逐外境者,攝之令還。馳於外為亂,內守不動為定。今不住內,無內可住;不在外,無外可在。如是無住無不住,無在無不在,平等智證,已無分別。心體自現,得明本心,有如是相。

……於諸見不動,而修行三十七道品,是為宴坐。……

  諸見,謂迷諦理而起之惑。有身見,邊見,邪見,見取見,戒禁取見,及六十二見。觀色等五蘊為常,為無常;為有邊,為無邊;如去,不如去;加身與神一,身與神異。凡有所見,皆是虛妄分別,顛倒想生,是皆凡夫事。修行三十七品是道法,前已講過了。於諸見不動,即是不捨諸見,而修行道法。上面曾言︰不捨道法,而現凡夫事。今言不捨凡夫事,而現行道法。如何?故謂於諸見不動,而修行三十七品,是為宴坐之意義也。

  按:此例亦在了無取捨之當體本無的心境中說對法。動即是捨離;不動則非捨離。外道者樂諸見;菩薩於諸見而不動,可以入外道矣。故教聲聞於諸見不必動,而修行道品,即是宴坐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諸見,即非諸見,是名諸見。凡所見相,皆是虛妄。了了決知深達諸法實際者,即是宴坐意義之一也。

  三十七道品,要在行。觀由別相念住,又歸納為總相念住。其餘為助行之相,即是念住之緣而已。六十二見當於諸佛解脫中求,是說對法。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,眾生心行當於空求,空當於六十二見求。此之對法,一一皆指「道法」與「凡夫事」對稱。

……不斷煩惱而入涅槃,是為宴坐。……

  這也是對法。煩惱是生死之因,涅槃乃解脫之果。不斷煩惱而入涅槃,如是理行一致者,則是宴坐之義。一反聲聞素以斷煩惱入涅槃為依歸之旨趣。煩惱實性即是解脫,煩惱性即寂滅性,沒有可離可斷之事義。暢言之,則煩惱即菩提,生死即涅槃。無明與明,凡小見二,智者了達,其性無二。無二之性,即是實性,實性即是本無。故從本無建立為無住之宗,演說一切法要。依於不可思議解脫之體,智慧方便之用。如是之理,深徹明了,名為宴坐。此亦宴坐意義之一也。

  按:小大之區別,乃慧力強弱之攸關,姑以申明之設詞,說大乘慧力足。觀煩惱即是菩提,生死即是涅槃,名為入理,即證實相義,不待斷煩惱而後入。至於小根羊鹿等機,則須斷而後入。淨名長者,如實而說,以樂說無畏,開導樂小法者,得弘大道,慈悲殷切,有如此者。

……若能如是坐者,佛所印可。』………

  依大乘理趣,以無分別平等心行,作如是觀,而宴坐之義成。若能夠這樣坐的話,佛一定認為適可了。

  按:佛說種種教化方法,皆是令人趣入佛慧之方便施設,從事實能做到理行一致的,切合佛慧之作用意義,那有不認可者?所以淨名長者,就是拿這一句佛所即可,來作結束一連串的說明。不信可以問佛,不要以為有異於一向所聞之小乘教法而執一,坐小智之無謂,亦應有所改圖矣。

……時我,世尊!聞說是語,默然而止,不能加報,故我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當時我聽到淨名長者說,不必以是坐為宴坐的道理,衹有默然,不能說甚麽話了。因為這樣看他的智慧深入佛法,照我這等小機,是不能勝任,去到代表世尊致問彼疾的啊﹗

    提供參考資料

  此一章有滅盡定的語句,與斷煩惱入涅槃的道理,通指小乘修到阿羅漢四果的法門。照小乘的聲聞人根,是如何修法,則須要一番交代,但衹是參考而已,不必依此而修習,惟依本經的法門直趣大乘為要。謹先聲明,免成法障可也。

  按:小乘正觀諦緣,志在入滅,從事修習,則重離欲。故以定的分界,及慧的分界,皆屬無漏,不同凡夫外道的有漏行徑。凡夫則闇心持息,惟希禪樂。外道則略具觀慧,妄求解脫,皆非正軌。惟有佛法中之小乘致果方法,從無漏的定慧俱解脫為出世間的禪要,為學大乘者須知的資料而已。今且置世間禪的名為根本味及淨禪不談,衹談無漏禪的出世間禪如何。

  聲聞以解脫為樂,怎樣途徑獲得解脫之樂,是要知道的。一般性的離欲入手,從觀身不淨,念處的不淨觀起首,而分二道,名為壞法道,與不壞法道。即是不淨觀中,分作兩種觀法,一為不淨觀,一為淨觀是也。倘專修不淨觀者,惟觀白骨,且想此白骨,又恐有所執著,即作意想火燒之成灰,是名壞法道。倘若想兼修淨觀,不作意起火燒滅骨人之想,轉由骨人放出八色光明,乃至淨光明,遍一於一切處,是曰不壞法道。

  聲聞根人,修此二道,均能發無漏智而得阿羅漢果。其修壞法道而成之羅漢,名壞法羅漢,即是慧解脫羅漢。性質重於理入,而非偏於事修。但得慧障解脫,依慧而離一切障慧之煩惱障,即證涅槃。其斷證已如前解,過三界見思二惑的條文內了。

  其不壞法羅漢,即是俱解脫,又名心解脫羅漢。性質雖重於理入,亦重事修,同時解脫慧障,亦解脫定障,既依慧而離一切障慧之煩惱障,兼依定而離一切障定之解脫障。以如是兼離,乃證涅槃者。

  壞法道

  此道乃鈍根人所修,於不淨觀中,專修其不淨。觀有三法,當最初下手對治貪欲,便修九想。次以修時多生恐怖,便修八念。後即進而殺諸結使,便修十想。故此壞法道,只有九想、八念、十想的三種法門。善修此法門者,發真無漏智,即成壞法羅漢。此人既壞滅欲界之身相,恆於下地,即證涅槃,不能具足三界諸禪、三明、八解,亦不得滅盡定。

  九想|此為壞法道觀門之初行,如貪欲特重者,宜修其法。即觀想人身,畢竟必死,屍相不淨,同時心與定境相應是也。有稱九相,或九想觀的。

一、膨脹想…觀屍身之漸漸膨脹變形。

二、青瘀想…觀屍身之經時日而色變。

三、壞 想…觀屍之破皮壞裂。

四、血塗想…觀屍體已變壞,而血肉塗糊一片。

五、膿爛想…觀屍之血肉腐爛。

六、蟲噉想…觀屍身之血及肉,為蟲等噉食。

七、散 想…觀屍體被蟲噉,而敗散分裂。

八、骨 想…觀血肉既盡,白骨狼籍。

九、燒 想…觀火燒白骨成灰。

  此觀雖為初心入手,然善修九想,即具十想。故此九想該括餘法。如大乘中說,若善修九想,開身念處門,身念處開三念處門。四念處開三十七品門,三十七品開涅槃門云。

  八念|此為壞法觀禪之中行。因為或有修九想時,忽生恐怖之觀念者,即以此八念除之是也。

一、念  佛…從憶念佛陀之威神以除恐怖。

二、念  法…從憶念正法之勝妙以除恐怖。

三、念  僧…從憶念聖僧之依伴以除恐怖。

四、念  戒…從憶念持戒之功德以除恐怖。

五、念  捨…從憶念行施之福報以除恐怖。

六、念  天…從憶念生天之樂果以除恐怖。

七、念出入息…從憶念呼吸之安定以除恐怖。

八、念  死…從憶念死法之常隨以除恐怖。

  此是對治之修法,若無恐怖,即無庸修此,且亦有不為壞法觀禪而修之者,這是一種預備法門而已。

  十想|此為壞法觀禪之後行,其法即由九想而進觀法空生空,便從見道修道位而入於無學道了。能得盡智無生智云,前三九想為外門,為奢摩他,為止。十想為內門,為毘鉢舍那,觀是也。

一、無常想…總觀三界一切法無常|體

二、苦 想…總觀三界一切法是苦|相(以上為見道能斷分別之執)

三、無我想…總觀三界一切法無我|用

四、食厭想…別觀我身之無我,謂如人食種種不淨,亦能生根,生識與原有地水火風四大種無異,故此應生從食之厭離。

五、一切世間不可樂想…別觀我身之是苦,謂如人生於欲界,色界無色界,諸凡所受,均是苦法也。

六、死 想…別觀我身之無常,謂人之生身,實乃危脆,一切時中,皆有死亡相隨,乃至一息亦非可保。

七、不淨想…觀我身之不淨,從觀此身、生處、種子、自性、自相、究竟等五俱不淨。(以上為修道能斷俱生之執)

八、斷 想…二執均斷|觀過去|對用之無我

九、離 想…諸苦悉離|觀現在|對相之是苦(以上無學道)

十、盡 想…不受後有|觀未來|對體之無常

  不壞法道

  此道為利根人所修,於不淨觀、兼修不淨之淨,亦有三種法門︰當初行者入手對治貪欲,便修八背捨;次以修時多生惑著,便修八勝處;後即進修圓滿淨觀,便修十徧處。

  此禪以八背捨、八勝處、十徧處,三種法門。善修此道,發真無漏智,便證不壞法羅漢。是八進觀淨色不壞。又從此觀禪上,進一步練習九次第定。又進一步薰習以師子奮迅三昧,又再一步修習以超越三昧。由此觀練薰修四階之禪定法門,進得種種神通妙用,到此實際已能具足三界諸禪。所謂根本味禪,根本淨禪的有漏禪,而無漏禪中的三明六通、八解,亦能於九次第定程之極處的滅盡定,出入自在矣。

  八背捨|此為不壞法道觀禪之初行。背捨三界之貪愛者,有他經稱作八惟無,或八惟務。或八解脫者,意義同。

一、初背捨…正當初禪之相。此又名內有色想,觀外色解脫。

  觀 法:端身正心,諦觀足大拇趾。想有一處脹黑如豆大,漸漸腫起乃至見此趾大如鷄卵。次觀餘趾亦然,漸由雙腳,以至全身悉皆腫脹。復觀壞爛流膿,皮破內臟,種種不淨,一時俱見。自惡己身,甚於死狗。觀外所愛男女之身,亦復如此。此為未離貪愛而設之方便觀門。若已離貪愛者,應當進觀白骨。於此種種不淨之中,一心諦觀,自身眉間,想皮肉裂開,見白骨如指甲許大小。又向上裂,頂骨悉見,又向下裂至足趾骨悉見。但見骨人端坐,乃至徧觀十方,皆見骨人,無復有所愛男女之身,內外四大,均不淨之境,全隱。爾時諦觀身受心法,悉知無我。如是從頭至足循身諦觀,深心觀練,經百千遍。繼觀骨上,白光煜爚,即當諦觀眉間,雖亦見白光而不取光相,但空心於此,便於眉間見八色光明,旋轉而出。(八色者,地黃金色、水銀白色、火珊瑚紅色、風松綠青色,以及顯色之青、黃、赤、白也。)有色無質,淨妙勝於常色。其光明淨,徧照十方四大不淨之境。如是行觀,循身深心,觀練骨人已熟。還復攝心於身中,隨在一處,皆可漸見皮開全骨俱現者,又當在其處住心空境,亦出八色光明。如是從頭至足,每一處徧觀已,徧能見八色光明已,是為初背捨成就。內骨人未滅,故內有色想,見外八色光明,及所照欲界不淨境,故曰觀外色云。

二、第二背捨…正當二禪之相。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。

  骨人放光,既徧身都能觀見純熟已,進欲入二禪內淨之相,故壞滅內骨人之觀法,當繼之也。觀骨人漸漸腐爛,碎壞散滅歸空。是時但攝心入定,緣彼八色光明,及所照十方四大不淨之境,於後內心豁然明淨,即見八色光明從此內淨中出,照明十方四大不淨之境倍勝於上前之境,是為第二背捨成就。

  內骨人已滅,故曰內無色想。仍見八色光明,及所照不淨境,故曰觀外色云。

三、第三背捨…四禪之相。此又名淨解脫,身作證具足住。

  以上之二種背捨,為不淨觀。此第三背捨乃是淨觀,故謂不淨觀中兼修不淨淨是也。此又分作四個歷程:(一)不淨不淨。不淨觀中見身不淨是也。(二)不淨淨。白骨生白光是也。(三)淨不淨。此又分三,其一則淨光出於白骨,為出處不淨。其二則照見十方四大不淨之境為所照不淨。其三則光體未被練,為能照不淨是也。(四)淨淨。離此三種不淨是也。

  前此之初背捨,光出白骨未淨其內。二背捨光照不淨,未淨其外。今則光體又經多次深練,所照之境亦悉成一片淨色。

  內外俱淨,是為三背捨成就。

  內外俱淨,故曰淨解脫,此觀親證,故曰身作證。此定圓滿,故曰具足住。

四、第四背捨…空處定。此又名空無邊處解脫。

  謂經觀前三背捨之經歷,已成就定力,已除自身皮肉不淨之色。初背捨後,已滅內身白骨之色。二背捨後,已轉外境不淨之色。至三背捨,惟餘八種淨色,此種色皆依心住,若心捨色,色即謝滅。爾時一心緣空,與空無邊相應,是為第四背捨成就。

  此依空定而得之解脫,故曰空無邊處解脫云。

五、第五背捨…識處定。此又名識無邊處解脫。

  前既捨色而歸空,今又捨空進而只緣自識分別,與識法相應無邊之限量者。此依識定而得之解脫。故曰識無邊處解脫云。

六、第六背捨…少處定。此又名無所有處解脫。

  今又進而捨識分別之處,而緣於無為法塵,與無所有法相應,是為第六背捨成就。

  此依無所有處定而得之解脫,故曰無所有處解脫云。

七、第七背捨…非想定。此又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。

  今又捨前之無為法塵,進而緣非有想非無想之法相應,是為七背捨成就。

  此依非想非非想定而得之解脫,故云非想非非想處解脫。

八、第八背捨…滅盡定。此又名滅受想定身作證具足住。

  今又捨非非想之法,進而滅盡一切所緣,是為第八背捨成就。此依滅受想定而得之解脫。故云此觀親證,故曰身作證。此定圓滿,故曰具足住。

  八勝處︱此為不壞法觀禪之中行,能使八背捨之觀心,能觀所觀兩臻勝妙,不惑於所緣,如健人乘馬,能破怨賊,亦能自行控制其馬,或稱八除入。若修八背捨時,多生惑著者,便修此八勝處而除惑著,入於無漏也,是為增上觀法。

  一、初勝處:初禪,此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,少勝處。

  二、第二勝處:亦初禪,此又名內有色想觀外色,多勝處。

  以上二種勝處即初背捨,衹以初時觀道未純熟,觀心未細微,不易攝持多色,故所觀外色少。如行者觀己身是骨人,亦見外所見之貪愛男女之身是骨人,但未能得所見之境擴展普及十方。及至後時,觀道漸熟,觀心漸細,便能攝持多色,故此際所觀外色多。如行者徧觀十方皆是骨人,於此兩時,若能觀而不惑,不令此心馳散,還攝緣中。(謂捨餘骨人而緣己身骨人,又從足至頭,漸次捨餘處,而只緣眉間。)是為勝處成就也。

  三、第三勝處:二禪,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,少勝處。

  四、第四勝處:亦二禪,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,多勝處。

  以上二勝處即第二背捨,衹以初時觀道初改,觀心初轉,不易攝持多色,故所觀外色少。如行者滅內骨人,亦能外觀欲界四大不淨之境,但未能普及十方。及其後時觀道久改,觀心久轉,便能攝持多色,故所觀外色多。如行者徧觀十方欲界四大不淨之境,於此二時若能觀而不惑,不令此心馳散,還攝緣中,是為勝處成就。

  五、第五勝處:四禪,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,青勝處。

  六、第六勝處:亦四禪。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,黃勝處。

  七、第七勝處:亦四禪。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,赤勝處。

  八、第八勝處:亦四禪。此又名內無色想觀外色,白勝處。

  以上四種勝處,即第三背捨。此時內外不淨四大,均已不見,惟見淨四大隨心所緣。觀十方皆是青色淨光,如是徧歷黃、赤、白色淨光,但未能徧於一切處,不及十徧處之普。於此四種觀時,若能觀而不惑,不令此心馳散,還攝緣中,是為勝處。

  十徧處︱此乃不壞法道觀禪之後行。觀法已造其極,能使一一能觀所觀,徧於一切處也。猶之綜合萬有為一對象,一徧一切之謂也。或稱十一切處、十禪支者。

一、觀地徧處…四 禪。

二、觀水徧處…亦四禪。

三、觀火徧處…亦四禪。

四、觀風徧處…亦四禪。

五、觀青徧處…亦四禪。

六、觀黃徧處…亦四禪。

七、觀赤徧處…亦四禪。

八、觀白徧處…亦四禪。

九、觀空徧處…空處定。

十、觀識徧處…識處定。

  此中前八種徧處,即第三背捨,依第四禪,緣清淨色蘊。後九及十之兩徧處,即第四第五背捨,依空識二無色定,緣受想行識四蘊,遇此即入無為,無徧處相可得矣。以上不壞法道的觀禪三種法門,就根機方面而說,在鈍根的人,應當先修八背捨,次修八勝處,後修十徧處。在中根的人,僅修完三背捨,即修勝處、徧處了。在利根人,僅修完初背捨,即修勝處徧處也。觀禪法門有如此者。

  九次第定

  不壞法道於觀禪三法之後,尚要練習九次第定,謂之練禪,練為調練之義。前之觀禪雖亦能由四禪四空而入滅盡定,但出入中間尚雜異念,並非能夠純熟不雜的,故復加調練,順次出入異念盡除,無間無雜,其心自爾依次第而進。如人行熟路,雖不經意,一樣依次到達,途程不會走差的。故九次第定的安排,為練禪即四禪四空加滅受想次第定也。

  師子奮迅三昧

  不壞法道於觀禪練禪之後,尚須薰之以師子奮迅三昧,謂之薰禪,薰謂薰熟自在之義。前之練禪,但能順次出入,未能逆次出入,復加薰熟,使之順逆無礙,進退自如,猶如師子奮迅有兩種取義。一則奮除塵土,二則能前走卻走,疾捷異於他獸。此之三昧亦如是,一則奮除障定之惑;二則能出入諸禪,捷疾無間,異於其他三昧,故特稱為師子奮迅三昧。凡二︰

  一、入禪奮迅。順九次第定從初禪至滅定,均能奮迅而入。

  二、出禪奮迅。逆九次第定從滅定至初禪,均能奮迅而出。

  此師子奮迅三昧,能於四禪獲五神通,以神通力上供下施,但必俟至佛地,乃能滿足耳。

  超越三昧

  不壞法道的修法,於觀禪、練禪、薰禪之後,尚須修之以超越三昧。故謂修禪,修為修治之義,故必經歷觀練薰修,乃成。前言薰禪,雖順逆九次第定均可無礙,但衹次第無間的出入,未能作超越有間隙的出入,故欲進一步得超越自在出入,復加修治,乃益精妙,不必依其次第循乎順逆,任意超越,遠近諸地,而出入自在,故特稱為超越三昧云。凡二︰

  一、超入三昧|謂從初禪起,超入非想定,中間不必經餘地。復從非非想定起,入滅盡定。滅定起入初禪,從初禪起入滅定。滅定起入二禪,二禪起入滅定。滅定超入三禪,三禪起入滅定。滅定起入四禪,四禪起入滅定。滅定起入空處,空定起入滅定。滅定起入識處,識定起入滅定。滅定起入不用處,不用處定起入滅定。滅定起入非想非非想處,非想定起入滅定。是為諸佛菩薩超入三昧。若聲聞人,但能超入一定,而不能超入二定以上之間,况能如此所云之自在超入耶﹗此之超入有三類︰一、順超入;二、逆超入;三、順逆超入。依上所列。

  二、超出三昧|謂從滅定起入散心,散心起入滅定。滅定起還入散心,散心起還入非非想定。非非想定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無所有處定。無所有定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識處定。識處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空處定。空定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四禪。四禪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三禪。三禪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二禪。二禪起住散心,散心起入初禪,初禪起住散心︰是為諸佛菩薩超出三昧之相。若聲聞人,但能超出一定,而不能超出二定。如上說,分三︰一、順超出;二、逆超出;三、順逆超出。至此出世間禪之無學事畢。

  上面所提供的修成聲聞無學道的資料,聊備以下解釋經文時的參考,同時知道小乘斷證的過程,所修的理行,已充份地搜到適當資料。宜與上見思惑,小乘十地等講過的資料參看可也。言歸正文。

佛告大目犍連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目連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我昔,入毘耶離大城,於里巷中,為諸居士說法。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大目連!為白衣居士說法,不當如仁者所說。夫說法者,當如法說。……

  天竺的婆羅門種族中,有姓目犍連一系,華言譯作大讚誦的意義便是。此中云大目犍連者,此大字乃稱佛弟子神通第一之尊者,名俱律陀,別於其他同姓之目犍連耳。俱律陀是樹神之名,其母禱於此樹神而生,遂以名之。生下便有大智慧,與舍利弗為佛左右弟子。此兩位尊者的傳記,見《增一阿含》十八、十九,須要者可自參看。

  佛就叫大目犍連:汝去問候吧﹗目連說:世尊啊﹗我不能勝任,其原因呢,想起舊時我入過毘耶大城,在里巷中正在和一班居士說法,剛好淨名長者來到,就對我說:唯﹗大目犍連啊﹗為白衣居士說法,應該另有一套,不當如汝仁者今之所講。講到說法的人,是應該依所當說之法而說的,不能拿你所知所見所聞的小根小智之法,逢人便教的啊﹗明白嗎?是這樣的意義。

  按:當日尊者必為這班白衣說有為法相的勝福法、善施法、戒忍法,或解脫道法的離欲出世意義,使彼輩聞來,或起行善生天生人,或當捨凡夫事而勤修道法,等而可於長者一連串的啟示中,反映出相對之法義,可引為尊者說過的一面參考也。尊者,未曾審知此班居士智慧利根,堪聞大乘,遇著了這一位小智尊者,未躋大乘,導之不得其法,以為捨俗出家,修道為勸|所以謂為不當如仁者所說耳|並不是謂其所說乃非佛法,因不契機,乃云不當而已。說法者,具備何種資格條件呢?在本經是指出要備知諸法如實而不執著,所謂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。明了眾生心之所念,又能分別諸根利鈍,始能如法而說。

  什法師謂︰說法之要,一如法、二如義、三如量、四觀機。善運用四悉檀,對症發藥者有之;導進上地者有之;破除異見者有之;令不復退轉者有之,是名如法說義。為這一班居士怎樣說,方算如法?則具下文。肇公謂︰「法謂一相『真實法』也。」亦是。

……法無眾生,離眾生垢故。法無有我,離我垢故。法無壽命,離生死故。法無有人,前後際斷故。……

  這裏,先明無眾、我、壽、人四法而說,乃能如法說。且徧觀一一法中,何法是眾生本位?覓眾生性不可得,但有假名而已,是則離眾生之垢染(煩惱所知二障)矣,則不住眾生相而說矣。又徧觀諸法,覓我相不可得,理亦同然。又徧觀諸法,所謂壽命之意義亦無所有不可得,則離生死。蓋了知生死本無故,沒有所謂一期之壽命存在性,更說甚麽求出離啊?又徧觀諸法,求所謂人相之意義,窮盡過去,思及未來,由於現在法上,法相不住,過去已去,未來未至,則所謂人的「數取趣」意義,在諸法中,一歷三際,皆不可得,則前後際頓斷,中際亦空,此之數取趣法義何在?杳無棲泊處,如是法無四相,不住四者而說法,是為如法。先定說法之標準,兼指出法的實際理地。

  按:眾生者,諸法合現之一一諸法,復為諸法的本身是也;我者主宰自在義,不論心法、色法、有相、無相,實指認定為某一事義之分際者是也;壽命,現存相續的義相,假定為有此事義而已;人者,數數取著之大類,而又與己無關者是也。如是諸法各自本位,須仗緣法現成,非固定之一法名為眾生之意義。諸法本身沒有自宰自在的意義;諸法本身也沒有相續現存的事義|刹那不住,諸行無常故;諸法本身沒有設為數數取著之大類,而又與己無關者,這些事義謂之四法,亦曰四相。指人們取著而言相,在諸法上言來平等,故謂之法。

  何謂眾生?前已講過。何謂眾生垢?據教家言,謂於身上計二十種之我見:

  一、計色是我。二、離色而有我。三、色為大,我為小,我住於色中。四、我為大,色為小,色住於我中。計受、想、行、識、同。合共名二十身見。

  無智者,由妄見取相,虛妄分別泛起不絶,乃是眾生之相。而法畢竟無相,實義如此,與無智所見相違背,故得言其離也。垢是染污義,亦即濁義。這些染著的眾多生起之妄想分別,名眾生垢,即心中之垢耳。此所云離眾生垢者,以明「畢竟空」為主旨,而呈現其作用,在一者離相,二者離見是也,亦猶言離能所也。特重在離字,緣不明白者,謂法為有相,而是相乃眾多之現象故,成眾生相,故以離相明無相。邪見之徒,雖起妄見,而法中實無有見相者之「見」存在,是故以「離見」明無彼邪見者之「妄見」,及其所見之「相」是也。由是推知,下文凡謂無名、無說、離識、離觀,統歸於離見一義,餘歸於離相一義。則能所賓主之位,歷然可知。凡認為有眾生,則成眾生垢。所謂五濁惡世中之「眾生濁」別指一一邪見無智者之深著取見也。有眾緣生、眾法生、眾類生、則為有生,與實相無生之義相反。若悟實相,則無生法,既無生法,則無眾生。無眾生,則無眾生垢,故曰離眾生垢。此但就聲聞所明生空邊而說,渡其智慧到達法空一邊,是為正入佛道,不依聲聞。其例又見一端。

  至於由生空證及我空,實則四相同時,一見起時,四見俱起;一相現時,四相俱在。故我的本位有人我、法我,猶言有人有法,在一一眾生分位皆能及此。總之凡認為「有」之事義,分別固執、潛伏藏識、遊戲諸根,未曾暫離,此常人所謂凡夫也。聲聞人,其智慧已超過凡夫,故明生空,即知無我無人。但於法空,尚留成見,故於法我一邊未曾透了。淨名叫他人法雙除,契會二空所顯真義,乃為導入佛道之正階,此不依聲聞,又見一端也。倘能破法執,明法空,離法我之垢,知法本清淨無染者,是謂離我垢也。

  常人以由生至死,證為認知壽命之存在為有的例別。人之生死,法之生滅,事義相同。法無生滅,人無生死。法本無法,人本無人,則壽命之假定有其存在性,事無憑依,失所理據。無法,則壽命法亦無,在人邊法邊一樣道理。人則離生死,本無生死,法則離生滅,本無生滅。本自不生,今則不滅,生滅是相,了無生滅是離見,意義易知。

  勿以為有情一期暫存於六道本位的活動時期,名為壽命,生死為有情活動一個時期的始終。須知實無有法名為壽命的實際意義存在者,因活動情况一時假設,名為壽命,謂為實有,俱屬無智。以為每一事義之倏現,另有其附帶性之壽命存在於某事義上,其謬見可知。况且非有生死之實,與無生滅之義同。法無壽命,離生死故,同此義例。若智證如是,是為如法而可說矣。凡言離者,亦可作「空」之轉語。肇法師以存在為命、年期為壽,因以為名有壽命。壽命是宿行之報,仍為生死之法。有壽命之見,則有生死之垢染,有生死之垢,則有生死之累。至若凡夫現况,則為流轉。聲聞現况,則為出離,為解脫生死之累。有解脫則有涅槃之法,法執既立,等如壽者之見。菩薩深入佛智,了知本無生死,亦無壽命之見,衹屬一種轉變之幻相。為眾愚迷,不明其義,從虛妄分別取相安名。既是虛妄分別,則非實可知,從而所安之名,所見之相,亦為虛妄可知。如是知則為離生死,言離生死,則正知法無壽命,是亦「離相」、「離見」之範圍內立說耳。

  「我」之意義範圍淺而狹,「人」之意義範深而廣。即我而推及其類之觀念,猶云個個的意義差不多。有我法則有人法,有人法則有壽命法、有眾生法。這四法是一齊起相的,稍為於某一法上,涉及廣的就為人法。旁及其餘,則成眾生。照顧此等一一事義之存續性,則成壽命,如已週知。如何謂之人?得先就我們的自己知覺上,虛妄想出其意義,約名之曰人。然則其意義究為何者?實是含有站在全人類當中,轉較其他生類始終有優越感者。如度人以人為先,救人以人為先,人相最為突出,存此見者曰人見。此法本位曰人法,所見如此曰人相,並含有數數取著以此趣為住者,捨不得離開此界者,皆曰人之意義也。我以單位言,人以類言,眾生以多數言,壽命以活動存在言。若知法無有人則證實相,無人法則類此妄心流動的,前前際,不可得,後後際,不可得。所謂凡聖情忘,三世事盡,所有類此之心念,一掃而清,刹那不住。故無人,即人無我的類上,推開去而云然。既推知我心如此,個個如此,則三際事盡矣,故云前後際斷也。

  此章雖先舉四法,指示說法者之當處體會。佛弟子說法所為何事,不外饒益眾生耳。能作饒益者我也,趁我之有餘身命當存一日,全力以赴可也。先就各同類之人群中,首當說法之對象可矣。這一連串的奉行佛法弟子心中擬念,恰落在四相上。故此四法之︰一眾生、二我、三壽命、四人的四法,轉成四相為所說,再明其實義,為離此四相便如法矣。打破能說所說之觀念,然後纔能證知諸法如實義,不致執著,方得如法,如法說來。

  以無眾生我壽命人的四法,方能明法的實際,始叫做如實知諸法而不執著。所以說「夫說法者當如法說」即「如法」二字,就是如實知諸法而說耳。云何能如實知諸法呢?就是以無眾我壽人而知,離眾我壽人而說耳。這裏先講說法者應該具有的知見力,下面再舉出法的實際,這是人邊,下是法邊。

……法常寂然,滅諸相故。法離於相,無所緣故。法無名字,言語斷故;法無有說,離覺觀故。……

  法,說到彼真實的一相吧。它的本分是永遠不動的,因為凡可表現得出的外貌,早已空了,所以說它本無動搖,或是本自不動吧。這法真如實際,不是一切可知見的外貌可以表現得出,是離開這些表現外貌的,因為無有所緣之相,可以用心緣想的。實際法性,是沒有名字的,因為言語表達的方式,永達不到。法性是不可說的啊﹗法的實際本無有說,說則非實。因為本身離開了覺可覺得的分際,觀可觀到的境地。在法實際邊說,有如是的道理,此亦屬離相範圍耳。

  茲再以說教的方式講述一次,從緣生之義而觀察,萬事萬物宛然而有,法法皆齊,森然羅列,完全為能分別之心的對境而顯現出來。其相既屬眾緣生而現為有,復觀緣生之義,本身全由自心分別而假定,就法法的當體,以及此能知能別之心,皆實當體全空。空即無性,故緣生即無性,無性故言緣生,此是緣生之意義也。既明法法本體為緣生,緣生性空,則法之實際已求得其義例所在為無性。現象為緣生,而知法的真實如是,乃屬常寂,永遠不動,不因我們知與不知,如何推測,都不曾動搖到它的本位啊﹗故謂法常寂然。然又何謂滅諸相呢?法既當體全空,諸相何有?相亦法也。故知法性緣生,即滅除諸相之見一樣,所以道滅諸相故是也,滅亦猶言無也。換句話講,可云法畢竟寂滅,諸相畢竟寂滅,但須要知道此無性之無,非有無對執之無,更非斷滅之無。是本無之形容字,實非斷滅與對執,只如《金剛經》之三句式︰所說、即非、是名而已。

  既言滅諸相已,則法離於相可知。若法實際同於相,同於諸相者一樣緣生,而非本無之實際。蓋仍屬有所緣,有所緣則有能緣之心在。今法離於相,已為無所緣故。相則有所緣,方名為相。法實際原非相,故無所緣,無所緣則能緣亦無,其義易知。

  相既無所緣為空,空則無相,無相可緣,從何建立名字?至此法之實際邊,實是言語道斷,不能言說得到,只可自知自見,自智決了,從心底體會。惟如此的一信可通,餘無別法也。

  既屬言語道斷,故法實際畢竟無有說。既有相方有說,有言語道可通,不致斷而不能通達矣。今明無有說,包括所說,說本身,能說之人,及擬說之心體與智慧亦法也。法本無故,離覺可覺之境,觀可觀之相,境相都無,即是相離,根本覺觀不可到達,况說得到乎?所以言︰「法無有說,離覺觀故。」也。覺即是從心知直接觸及意義的體分,不加思惟而即了知的現象是也。觀是凝念專集其心,緣於一境,而得到此某一事義之概略、整體現象。故覺觀二者,皆屬心法上的接觸事義,運用方式不同,而從體起用則一也。既離此用,尚何有說可說乎?覺觀可到方有言說,其義反證愈明。

……法無形相,如虛空故。法無戲論,畢竟空故。法無我所,離我所故;法無分別,離諸識故。……

  說到法的真實性,前言已離於相,豈謂別有獨特的形相體段存在耶?其實無有形相,因無有形相,恰如虛空。然此之言虛空,亦非如有見有時之現在所知的色法天空啊﹗亦並非閉目以身體任何部分摩觸不到之觸法的空,是此法真實本無之義為虛空,怎樣講都為多餘的,故言空。這如虛空的意義,應該明白,方顯出此法的實際性為如何。作這樣講法的實際是不特離一切戲論,實在無諸戲論。戲論本身亦一樣同為本無之空耳,故彼此都到底同歸一空,是謂畢竟空之原因也。但又有愚而無知者,以為法的實際雖屬本無,要皆被我之智所知,以為我所知所覺,故如此想像衹屬自己迷執。要知法的真實性,無有我所、人我、法我俱無,何有我所的意義耶?所以道離我所故也。然又有謂縱無我所,究有分別。若無分別者,當不會被吾人知道如此的本無義也。這也又落在虛妄分別上了。法的實際,是無有分別的,能分別的識吧,所分別的境吧,一概盡空,方名本無,名亦無名,前已言之矣。究法實際,無有分別,離諸能分別之識體,所以然者,分別亦空故也。

……法無有比,無相待故。法不屬因,不在緣故。法同法性,入諸法故。法隨於如,無所隨故。……

  然則照上所講,法的實際,可有方法比度、比例、相比,而表彰得出耶?曰︰「法無有比。」所比能比俱空,無有相待之法故也。要知對法之比,皆為互相發明,務令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。此無去處即是本無之趣,已無相待之義例可尋矣。然則為屬因緣義例範圍之說明得否?曰法之實際,亦不屬因,因亦眾緣成故;亦不在緣,緣亦仗眾緣成故。一一緣法皆不可得,是達法實際也。法之真實,就是法的真實,同於法性一樣意義,徧入諸法,即是一一諸法,皆含本身實際為空之本無意義,所以道法性無所有不可得。不論任何一法,有相無相,色心凡聖,悉皆同等。所以知道,法性是隨順於如,而本身實無所隨故。若有所隨,則不名隨於如也。法本無法,如其實際,故謂法隨於如,以無「所隨之如」,亦無「能隨之隨」者,方謂隨於如。明悉如即是無,本無的無,隨謂如其所適之本無,所以言隨於如也。復解其所以然,則無所隨故,釋之耳。

……法住實際,諸邊不動故。法無動搖,不依六塵故。法無去來,常不住故。……

  法住實際者,猶《法華經》言︰「是法住法位」義。諸邊,即是兩頭二邊對法的見解和意義。不動者,與法實際完全沒交涉、不相干,故謂世間相常住也。法法的真實性,各依其本無的實際,從來不會受諸邊見所擾動。夫既如是,則法實際本來無有動搖之相,沒有依如六塵一樣浮起浮滅成塵勞之現相者,證其無動搖也。既無起滅浮動,則無去來之現象,永遠不固定地停在某一現象上,而某一現象上所不曾離開的,就是當體為空。法本無法,寧有去來?此義易知。證諸下文天女對舍利弗說過去已得,未來當得,現在正得的菩提果,而謂有如是三世之相為世俗名字數,故為有。非謂菩提有去來今,此去來指時間遷流可知。常不住,則不落時間;不依六塵,則不落空間也。

……法順空,隨無相,應無作。……

  原來巧說三「三昧門」,亦名三「解脫門」,為指示諸法實際之方便。故說達法的實際,依順於空三昧門,即隨成無相之體空門,相應無住無作之用空門。其實一空,立空為的,其體無相,其用無作。菩薩不以愛見心莊嚴佛土成就眾生,乃真成淨土之行。於空無相無作法中,以自調伏而不疲厭,自能深達實際。證知法性如是空,空即無相,無相即無作。若空無相無作不異的無心意識,於一解脫門,即是三解脫門者,是為入不二法門。法法如是,自智自證如是,是謂深達法實際。

……法離好醜。法無增減。法無生滅。法無所歸。法過眼耳鼻舌身心。……

  好醜從人們之虛妄分別見生,法離虛妄分別,故實際遠離好醜之現相。增益損減如說有無,都是人之見解,與法無關。法真實性無有損減和增加。生滅之現相,就人之所見而云然。法的實際本自不生,今亦不滅。本無法故,有所歸屬之類,都是人們妄見編排的。有所歸則有所歸之處,今實無依處,處既是無有,則法實無所歸矣。若以人之現具六根門頭,憑其見聞覺知,而欲如實知諸法者,都不可能,因為法性的實際,超過眼耳鼻舌身心,而為眼身鼻舌身心所不及故也。

  推知尊者所說之法義,大概示欣厭之境,有好醜之別。說行善去惡,則有增損。說諸行無常,則有生滅。說因果緣業,則法有所歸。說動不動地,受不受境,則能受者六門,動者六塵,不動不受者六識︰如是說法,為不如實知而說也。法離好醜,則無分別。法非善惡,故無增損,亦離有無也。法非常非無常,故無生滅。法非循環往復,故無所歸,抑亦處不可得故也。法無動搖及受境,故法超越眼等所不能測度。在本品迦旃延章,尚有餘義發明可以參看。

  按:塵,動相;根門,不動相;六識,不動而動也。非動非不動,亦非不動而動者,法實際也。法性本無,說所不及,如是而已。

……法無高下。法常住不動。法離一切觀行。……

  還要再說說法的實際性,了無高下之分,那有最上與不及之見?有則不依佛平等慧,妄用思惟分別而已。法既有其自有之界分義趣,是恆常自若,亦可說為常住於不動不搖之境地。不可動之界說,實際為不可知、不可得,則法性實離一切性,一切智之觀察作為可知。法性自如,應如實知。

……唯!大目連!法相如是,豈可說乎?夫說法者,無說無示。其聽法者,無聞無得。譬如幻士,為幻人說法,當建是意而為說法。……

  淨名長者,鄭重其詞曰:唯!大目犍連啊!法的實相,是有如此的種種不可說不可說,如何可以隨便說說嗎?要知說法的人,自知自見,如實知見無說,無有可示於人。其聽法的人就要了知如實無有聞,亦無有法可得而聞。兩者之間,譬如大家都是從幻化而有,則幻士為幻人說法,其說、其法、其人,豈不是都是幻化?

  其實本無之義,應知應了。所以汝若為白衣,或為任何人說法都好,當先建立這同在幻的境義上的意旨,而後為人說法可也。照這樣說就是如法說矣。

  最後淨名指出,怎樣說法叫做如法說,不特此也,還有呢﹗下面再說吧。

  按:菩薩常修如幻三昧,此經〈觀眾生品〉及〈見阿閦佛品〉饒有餘意,應可參看。

……當了眾生根有利鈍,善於知見,無所罣礙。以大悲心,讚於大乘,念報佛恩,不斷三寶,然後說法。』……

  上面經已道達了說法聽法的應具知條件,彼此俱幻,其實同無。建立了這般意向,然後說法。且尤未也,更當了知眾生根有猛利的、遲鈍的,這是觀機方面的一種必具條件。至於自己方面,自審所具備的知見,是應該一如,如實知諸法而不執著,始算善於知見,而無所罣礙,不會被人法兩方所留礙。復能了了自知自見,如實知諸法本無者。然後秉此意向,所說語義,應從大悲根本,讚歎於大乘法意,令人人咸發大心,趣入佛慧。此無他,為念報佛恩,使佛種不斷,三寶常在世間,布展弘通盡未來際。正如「無盡燈法門」所云,及行法供養之意趣耳|這樣然後說法。

  何謂佛恩?倘無佛出興於世,眾生長劫沉迷,即如吾等稍具善根,亦得逢末法,聞經開悟,入理入行,然後始知進趣大乘,自開佛慧,證自性菩提,同躋不可思議解脫。縱然上根利智,了然自悟,亦由師指。不出不入,不定不亂,不戒不犯,不智不愚,當體無生,自了生死;長行佛事,還入生死,饒益拔濟,終無厭倦者,是乃真報佛恩,不斷三寶之謂也。

……維摩詰說是法時,八百居士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我無此辯,是故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當淨名長者說完這般未曾聞法的時候,就有八百居士受到法益,當即發起無上正等正覺之心,實行大乘的為有情類,求大菩提。我沒有如彼的樂說無礙辯才,不能如期令彼居士趣入大乘,足證我智不如,是故不勝任去致問彼疾矣。

佛告大迦葉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迦葉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我昔,於貧里而行乞。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大迦葉!有慈悲心而不能普,捨豪富,從貧乞。迦葉!住平等法,應次行乞食。……

  迦葉,乃古婆羅門姓,此翻飲光,其始祖為名飲光仙人也。佛差遣這一位尊者,呼為大迦葉者,為別於其餘迦葉為名之弟子也。此尊者梵名應具云︰摩訶波羅耶檀那,譯曰大仙施也。在佛聲聞弟子中,精進第一,以其行頭陀苦行著稱。據傳記,佛為表示三乘解脫道果,同屬一乘不異者,故有分半座與迦葉使坐之典實也。《華手經》一云︰

  爾時長老摩訶迦葉,在韋提訶山,帝釋石室,五百比丘俱止其中,皆行頭陀乞食納衣,受常坐法,隨敷樹下,少欲知足,樂遠離行。時大迦葉以佛神力,於彼石室忽然不現,現於竹園行詣佛所。諸比丘見之,起輕慢賤意。世尊遙命之曰︰善來迦葉﹗即分床座令坐。迦葉辭曰︰佛為大師,我為弟子,云何共坐?佛言︰我禪定解脫三昧,大慈大悲,教化眾生,汝亦如是,有何差別?諸比丘聞是已,發希有心,咸興恭敬。迦葉此後學佛行慈悲救世,故於苦人貧里,常行乞食。其意以貧人昔不植福,故致斯報,今不度之,來世益甚。亦以造富貴家,有名利之歉。彼又不觀來世,現受樂故,富貴多憍慢恣意,難開化故。若較貧人,覺苦,厭心易生故。從捨之生必由異見,是以淨名長者,指其有慈悲心而不能普也。謂應住平等攝受之法,應循次行而乞食乃可如法,何為揀別耶?

  按:乞食法有十事,茲列出以資參考:

  一、攝受。二、次第。三、不疲。四、知足。五、分布。六、不耽嗜。七、知量。八、圓滿善品。九、使善根現前。十、為離我執。

  頭陀之行有十二種物︰

  一、糞掃衣。二、但三衣。三、乞食。四、不作餘食。五、一坐食。六、一揣食。七、阿蘭若處。八、塚間坐。九、樹下坐。十、露地坐。十一、隨坐。十二、常坐不臥。梵語杜多,此翻抖擻或修治,又俗稱行者,多指行腳僧,實即指頭陀僧方合。

  佛制,凡出家眾,以乞食為正命食。小乘比丘律儀,不得作種種的生活自給。蓋有異於東土習慣,此亦因時制宜耳。梵云分衞此翻乞食,專行乞食法,所為有二事義︰一為自己省事修道;二為福他、福利世人。食有三種︰一受請食;二眾僧食;三常乞食。若前二食,易起諸漏因緣,若為受請,易作念言,我有福德;若不被請,則嫌恨生或自鄙薄,是貪憂法,能障聖道。若僧食者,要隨眾斷事,擯人,料理僧事,心則散亂,妨廢行道。有是惱亂因緣故,專行乞食也。又乞食有十利︰一、所用之活命,屬自不屬他;二、使施食於我者,住於三寶;三、使施食於我者,生悲心;四、順佛之教行;五、易滿易養;六、行破憍慢之法;七、感三十二相中第一之無見頂相善根(由於因中卑下之法行故。);八、見我乞食,而其餘修善根者效我;九、無男女大小諸緣事;十、次第乞食故,於眾生中生平等心。又食時須咒願(見普通《禪門日誦》)。又食時存五觀︰一、計功多少,量他來處;二、自忖己身德行;三、防心離過;四、正事良藥;五、為成道業。佛弟子應知如是食法。

  照這些資料,如所週知,佛差遣到大迦葉去問疾。而迦葉答佛,仍是自忖不堪任,就因為記得昔日曾在貧里行乞食法,遇著淨名長者,來謂我言:唯!大迦葉啊!你雖然有慈悲心,而不能普及奈何。你今捨棄富豪之輩,從貧窮人家乞食,以為為他們種福,自己不嫌粗糲,真的能做到少欲知足的乞食法,佳則佳矣,揀得一頭,忘記了一邊啊﹗迦葉﹗佛是教弟子住平等法的,不要分別高下貧富,一律平等看待一切眾生,所以應該次第行來乞食,不要專意去那一邊,都不對的。且還有呢︰

……為不食故,應行乞食。為壞和合相故,應取揣食。為不受故,應受彼食。……

  為要食而乞食,志在於食,是不如法。今以不食之故,應奉行乞食之法。這樣道理,志不在食,是為如法。為食不過保養色身,取得營養價值,而一揣一揣的納入胃中,是不如法;今為壞此和合相之色身,不是保養此之和合相,故應取揣食,是為如法。這樣道理,志不在保養色身,方為如法。又若以為有所受而受彼食者,亦不如法;必也為不受故,應受彼食,方算如法。然如何可以不受?要了知無受法、無受者、無所受之食物。以推知不食,不為和合相一般道理。秉此意旨行乞食而已。

  淨名長者,在在皆以深入實相,善決法要,從乞食中,表達實相法,與前坐法說法一樣事義。畢竟同一理行,真乃︰「善能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」的法身大士也。為不食故,應行乞食,示安住於寂滅性中,隨飲啄之意也。壞和合相者,示五陰等和合相,名身。壞此和合相,斯即涅槃。涅槃是法,即猶寂滅現前之謂。而身與揣食亦同一和合相,事義殊無二致,亦和合相法耳。為寂滅故,(壞和合相法)應取揣食。換一句話講,應取揣食之意,為寂滅相法,不是為和合相身,便是其旨也。揣音團,通用。食有四種︰

  一、揣食。二、願食(此即思食,如見沙囊,渴命不致絶,如聞話餅可以充飢、延命之類。)三、業食(此即觸食,如地獄不以食而活,業風吹便活,人之澡浴精神煥發,等是也。)四、識食(此指無色界,但識想相續,便能存活,仍未死去斷滅之類。)壞和合相,亦即實相,和合相即是假相。了了知此意義,而行乞食,即食即寂滅,食與不食等,體會眼前實相法。不受應受者,受謂受納,應受者,相應實相法而受納也。通常凡夫,以有取有得為受。今示以無取無得如實相義相應而受,即以無受之心,則受所受法亦同於無,與實相相應,故縱受彼食亦未嘗受。然則推而了知,不受生死,本自涅槃。了無生死,何有涅槃?了無食相法,何有人及食物?一樣易知。

……以空聚想入於聚落,所見色與盲等,所聞聲與響等,所嗅香與風等,所食味不分別。受諸觸如智證。知諸法如幻相,無自性,無他性,本自不然,今則無滅。……

  當你行到人們居住的地方時,猶如沒有人住的處所一樣,這樣想然後入去住所吧。凡有所見等如不見,與盲人無有可見之色同樣。所聞到甚麽音聲,知其與回響一樣。所嗅到香氣與風一樣,所食到百味沒有分別好惡,所觸到一切冷暖澀滑猶如智慧證知諸法一樣,不落思惟,如實知其為當體本空也。了知當前一切諸法現相,猶如幻化,沒有自性,更沒有他性。非因非緣,本自不生、不起、不然、不現,今當體即空,沒有滅相可得,根本沒有此事,談甚麽生滅事義啊!如是存想,都攝六根,返本還源窮源盡理,如實知根塵界分,一切本不生故。這是進一步了知自分的理趣,然後行乞食法,是為如法也。

  行無所至,入無所住,就所行經入住之處而了知如實相,無所有不可得。次就六根門發用上,證知本身亦如實本空,能見所見,所見無見,當見涅槃,見猶無見。故謂所見色與盲者一樣。下文(〈入不二法門品〉喜見菩薩、妙意菩薩)︰

  色聲香味觸法,色性自空,非色滅空,色即是空等義,可參。

  本不生故空。空則無生,無生故無滅,智者應如是知。

……迦葉!若能不捨八邪,入八解脫,以邪相入正法。……

  迦葉﹗固知汝聲聞法中,捨八邪趣八正道,修八背捨而成八解脫,去邪相入正法,已優為之矣。然在大乘法意,尚未夢見在。若能夠不必捨去八邪法,入八解脫,證聲聞漏盡者乎?抑可以邪相入正道法中可乎?若能者,正不必經八正道、八背捨,直證可耳。前此云示行乞食存心,今此示行進道存心,務趨大乘,一反其小智小見,就其所知所行而善導之。

  按:八邪者,邪見、邪思惟、邪語、邪業、邪命、邪精進、邪念、邪定是也。與八正道相反者。修不壞法道中之觀禪,初行背捨三界之貪愛,為利根人所修學,於不淨觀中,兼修不淨之淨,及證阿羅漢時,轉成八解脫,為行因與果境之名義不同,非有二法也。即是行證之歷程耳。行時名背捨,證時名解脫。有所著相為邪;了知本無而不執著而修、而行、而證、名為正法。蓋如實了知一切無所有,不可得,住於如是正見者,不見屬邪屬正。正法尚不可得,况更有邪法耶?但當處空,了無分別,如實知,不可與糊塗無知相渾,故謂了了自知、自見、自智決了,不用思惟,本性如如,是入一相。一相即是無相。就這樣示行,不必捨邪,就以邪相來吧。便入正法而無所住矣,尚有何足邪正言哉?這樣存心進道行乞吧。下面還有食法呢﹗

……以一食施一切,供養諸佛,及眾賢聖,然後可食。……

  佛制食法,上供下施,汝所週知。怎樣祝願存想?所謂三德六昧,供佛及僧,法界有情、普同供養,就是以一食施一切。一即一切之故,理證如此,方成供養諸佛及眾聖賢僧,然後乃可食「其所乞得之食。」

  按:這幾句話是淨名舉佛制當食之時,奉行食法。以一食等心施與一切眾生,猶如如來福田之相,無所分別。等於大悲,不求果報。是則名曰具足法施,同一時而供養諸佛及眾聖賢,然後可食。

  食法:凡得食要先作意,施一切眾生,然後自食。若證體空自能充實滿足一切而無礙,否則只是自己想想說說而已。若乞得上好之食,而又自審未證體空者,又在眾中食者,要先分與上下座之比丘,以為供養。若等解脫者,則能無所不供。須具如是能力,始足令人致福。以下是續指出受食者之應知事義。

……如是食者,非有煩惱,非離煩惱;……

  若等解脫,即是證知我空,煩惱已盡,不受後有,是二乘食,離煩惱。若未得解脫而食,即是具縛凡夫。凡夫食未知空義,且有煩惱漏習,因凡夫事,每生欣厭,取別滋味;二乘知足知量,妙法節制。然都非如法依理,理行一致之食法。必也惟能如上所說之食法,等心施供,一即一切,而後食者,非有煩惱之凡夫食,非離煩惱之二乘食,為已入大乘依實相法之食,理行不二、了無分別之平等食法也。蓋由於煩惱即菩提,煩惱性是即解脫,沒有煩惱實性為要當離者,同於食而不食,離而不離,一義而已。

……非入定意,非起定意;……

  照如上所云而食者,已屬非有煩惱,非離煩惱,豈不是入定意耶?是亦非也。此乃大乘一相三昧,一行三昧,不同二乘之入定,而後名定。更非入定意,亦非起定意,簡直無定無不定而受食矣。由定意可推食意,亦一樣義理者,兼可推知一切事義理行,莫不皆然也。

  按:入定意,從二乘觀練薰修之禪說起。大乘則無入無起不定不亂,所謂於一切處而不住相,於彼相中不生憎愛,亦無取捨,不念利害成壞等事,安閒恬靜、虛融澹泊,此名一相三昧。若於一切處,行住坐臥,純一直心,不動道場,真成淨土,此名一行三昧。於食如是觀,則已無分別,云何有意?而更謂之入定意、起定意?若持入定意,入定則不食,食則不入定。起定意亦然。雖然如是,為在世間乎,抑已出離耶?下當續講。

……非住世間,非住涅槃。……

  既不用意而後可食,又不在定,那麽應云何住其心其身?受食者,不外資益身心耳。為住世乎出世乎?曰非住世間,世間相不可得,住亦不可得,能住之身心亦不可得,有何資益之可云哉?則非凡夫事義,而為聖賢事義矣。曰亦非也。倘若以為不住世間,便住涅槃。涅槃者但有假名,同於世間,當處空寂,乃名涅槃。既言空寂,有何可住?抑又有誰可住?此義與言住世間同也。煩惱即菩提,世間即涅槃,都非有實。但無所住,則成如是食之真實義矣。其有對於施者、得福、增益等義,又如何講下去耶?

……其有施者,無大福無小福,不為益不為損,是為正入佛道,不依聲聞。……

  說到施者,實無有施者,亦無所施。既無能施之者,所施之食,更談不到得大福報,或小福之報。更有甚麽於他有益,或致損之可言乎﹗正是入於佛道,非依止於聲聞小道矣。

  所謂等心眾生,謙下無礙。等心布施,猶如如來福田之相無所分別。是故平等法中,寂滅性中,無罪福,無損益。乃可隨緣受食,恰可入了佛道,已非依止聲聞小道,而為過諸小道之理行一致的三輪體空,迥超無我。所謂大小損益,正是思惟分別邊事,亦未離聲聞位者也。

……迦葉!若如是食,為不空食人之施也。』……

  有這般資格見解,理行一致的人,則是成為了不起的人,方能表現如是食事,方為不空食人之布施,否則只是空食信施,未能心中無相,令其人落在因果報應之善法中,不能自援;與陷於惡道、不能出離,同出一轍。此所以平等心行,為最重要,亦能令施者得無相福,不可思議解脫報,孰有過此者乎?如是義者,乃能不空食人之施也。

……時我,世尊!聞說是語,得未曾有。即於一切菩薩,深起敬心。復作是念,斯有家名,辯才智慧乃能如是。其誰不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。我從是來,不復勸人以聲聞辟支佛行。是故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世尊啊!當時我聽他如此說法,從來沒有聽過的,認為希有,就這樣以後,對於一切菩薩,從心坎中生起恭敬之心,不復存有以往之慢意,認為在俗不及出家苦行。既解除這種觀念,又這樣在想︰這一位有家的居士,名聞道德,加之辯才與智慧,其能夠如是,都應該學習啊!任何人見到聽到,沒有不發無上道心的了。我從此以後,不再勸人修學聲聞乘、辟支佛乘的行為方法。總覺得大乘之可貴,職是之故,不勝任去問候其疾矣。

  按:迦葉乃聲聞行果,兼明獨覺乘之間的弟子。苦行林中,當然不少緣覺行者,是以此經不及緣覺乘,在此附帶略略一提而已。尊者自知二乘智辯所不及,可算得上利根聲聞。在梵文曰辟支迦羅,即是利根聲聞之義。鈍根者,則住於本位之阿羅漢果而已,可知「辟支」,是聲聞之利根者所修學也。

佛告須菩提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我昔,入其舍從乞食。時維摩詰取我鉢盛滿飯,謂我言:『唯!須菩提!若能於食等者,諸法亦等。諸法等者,於食亦等。如是行乞,乃可取食。……

  須菩提,此翻空生,又譯作善吉、善現、善業,都是一人。在弟子中解空第一,連上三位,號稱四大聲聞,因有偏德,凡供養者,能與現世報,餘人無此德,只稱第一而已。

  今世尊差遣到這位空生尊者,他也一樣對佛陳述,不勝任之故。他說前時曾到過淨名長者的住所,從其乞食。當時淨名長者親自取去我所持之鉢,盛滿了飯食,就對我說:唯﹗須菩提啊!若果能在食方面平等心行,則諸法亦等可知。於一一諸法已能平等觀者,則於食亦等可知。這樣等心乞食,等心而行乞,乃可以取此食,為不空食人之施也。此其一,還有呢。

  按:《金剛經》謂須菩提得無諍三昧,人中最為第一。非謂對菩薩,乃指二乘人耳。無諍者,解「空無諍論處」,是名無諍三昧。淨名長者深知其所證,特以智拔之。下邊是說「怎樣等」法︰

……若須菩提不斷婬怒癡,亦不與俱;……

  一切法,本性寂滅,即是無性。這樣說,婬、怒、癡性豈得例外?故三毒之生,因分別思惟,數數相續,害障善心之生,故謂之毒。二乘知乎此,要斷婬、怒、癡,修戒定慧為對治,是即對法,不是究竟法。若知性空,不持不犯,正不必斷婬、怒、癡,亦不同婬、怒、癡而與俱生之心念,已離三毒,何用斷為?如是反映,覺其為婬、怒、癡,與覺其為戒定慧,其所覺則一,而能覺者亦衹一而已。何以偏向所分別之境法,而生取捨之能分別心,不向自份討取本位耶?其實從體起用,為善為惡則一。故煩惱即菩提,覺其為煩惱亦是它,覺其為非煩惱亦是它。「即」就是一樣。這樣講,都從此覺性為空,無所有不可得,始達實際耳。

……不壞於身,而隨一相;不滅癡愛,起於解脫;以五逆相,而得解脫,亦不解不縛。不見四諦,非不見諦;非得果,非不得果;非凡夫,非離凡夫法;非聖人,非不聖人。雖成就一切法,而離諸法相,乃可取食。……

  非色滅空,色性自空。當處即涅槃實相,是故不必滅卻癡愛等煩惱現象,隨其所作,咸本於智慧出發,故隨宜自在。夫既如是,則雖示行五逆當中,而亦一樣解脫,不以為縛,不以為累可知。因其已悟,離於解縛二邊。本自無縛,自不須解。既明不解不縛之自性,慧明本身,當然不用等待尋求凝心壁觀,而獲四法真實理性。但已了了自知,此苦集滅道之四真實理性,究不可得,故不見而見,了了常知。此四法理性固現前不二,自爾見真諦,入見道,而修道,而證果,至於無學位。但不必起意趣,求而有所證,亦非不得證此果位之心異於道。既然不得果,亦非不得,豈是站在凡夫地位耶?曰非凡夫也,但亦非離凡夫法而別有諦理可見也。妙在當下直認本性無故,當處解脫耳。然則是聖人之所為乎?曰非聖人,非不聖人,了無凡聖,已於諦理迥絕疎親,遠離二法,即究竟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。故雖成就一切法,包括菩薩功德,而離諸法相。深悟法性無所有不可得,是謂離也。此之了了見,無一物,亦無人,亦無法,亦無佛。而萬法如然,心生法生,心滅法滅。但解無心,法何從起?雖起雖成,了然無住是也,乃可取此而食矣。

  按:此一段文意,叫須菩提不住二見,離於二法,深達實際,乃知食亦無相之大乘食法為可貴。今再依次說明此中句義︰

  不壞於身,而隨一相者|不必等待此身捨置及身見盡,而能夠隨順法性之一相。無相理證,當處涅槃也。身不異一相,一相不異身;身即一相,一相即身。非身滅然後一相,身性自一相,無二無二法,故一相即是空。見後〈不二法門品〉可知。身為色蘊等所依(餘受想行識),猶《心經》之義一樣。

  不滅癡愛起於解脫者|下文眾生從癡有愛,則病生,眾生病則菩薩病。此是身心一致之病,既不必壞身,當亦不必壞心。其除病之法,總是多餘。何不體認當下解脫,任運自在耶?

  以五逆相而得解脫者|有為有作之罪惡業用,便是五逆。五逆之現相,雖至表現當中,一樣得到了無掛礙。何謂五逆?

(圖,線裝(七八八),事五逆)

  當進行這五種惡行之時,而仍得自在者,則此自在者,非屬於作的能力,及所作的惡或善可知。以其本自解脫,已無善惡,作及作者,為全性的「無所有不可得」故。

  亦不解不縛|既知無作,無作者,當然縛著與自在亦俱不有。無解脫者,同於無作者的道理,斯無二致也。此經對於菩薩地,關於「解」與「縛」在下文「貪著禪味是菩薩縛,以方便生是菩薩解。」及︰有慧方便,無慧方便。有方便慧、無方便慧。文中最為透徹詳盡,茲不先出矣。

  不見四諦,非不見諦者|小乘以十六心見諦,為斷道。所謂見四諦之理,斷見思二惑。但大乘不必有此事,故曰不見四諦;而了了知見,如實諦理,故曰非不見諦。

  非得果,非不得果者|既以斷德而證聖位,有四果四向之別,豈是有所得而云然耶?實無所得乃名入流、一來、不來、不生耳。若自以為有所得,則不名初二三四果矣;然以智證如是之階段,乃得名為初二三四果三名義,非是不得果之謂也。

  非凡夫非離凡夫法,非聖人非不聖人者|說到斷證,俱無所有不可得,豈非同於凡夫之本位乎?曰非也。非凡夫一例看,以其行似凡夫,非離開凡夫現實,而別有可修可證者,故曰非離凡夫法。既非凡夫,則屬聖位。曰亦非聖人,一樣凡聖無所有不可得。迷則見二,悟則一般,亦非不是聖人這樣說也。其理來回反覆,顯其二見兩頭,都是一般作用。

  雖成就一切法,而離諸法相|從上面說來,總結一句,雖然不修而修,不為而為,乃至成就無上菩提等一切法,而本性離諸法相,了了自知。一切法性及自智慧分,實無所有不可得耳。一切法,包括凡聖因果,貪嗔癡等分,智、無礙、力、無畏、十八不共等也。如是乃可取食,汝能之乎?然尤未也。

……若須菩提不見佛,不聞法,彼外道六師,富蘭那迦葉,末伽梨拘賒梨子,刪闍夜毘羅胝子,阿耆多翅舍欽婆羅,迦羅鳩馱迦旃延,尼犍陀若提子等,是汝之師,因其出家,彼師所墮,汝亦隨墮,乃可取食。……

  若是須菩提不曾見到佛,不曾聞到佛法,那時彼外道六派之首領,是汝之師。汝因其道而生慕出家隨學,彼六師所墮之處,汝亦隨之而墮。汝若今已見佛聞法出家隨佛學而上進,至於已證解脫矣。不以佛法為勝,以佛為依;不以外道為墮,以六師為依。其出家行向則一,墮與非墮亦一,所依內外勝劣亦一。一反汝現行向果,能如是不畏既墮,乃可取去此食矣。然猶未也。

  按:大乘聖教,可以同凡夫而入世,未可以入外道,可以入外道未可以入魔,可以入魔未可以入生死。故入佛易,三乘分趣當然易入;若反證不可思議解脫之菩薩行為,殊非易言也。照此章所示,即是行於非道乃為通達佛道,非小乘所知,故須菩提不免茫然。西域有三種六師之派別,行徑微有不同,第一種六師即本經所舉者是也,自稱為一切智者。

  (一)富蘭那迦葉|迦葉是母姓。富蘭那此翻滿實,乃其名也。立一切法斷滅性空,無君臣父子忠孝之道者。

  (二)末伽梨(名昧道)拘賒梨子(母名)|計眾生之苦樂,非由因緣,惟為自然者。

  (三)刪闍夜(名正勝)毘羅胝子(母名)|計不必求道,但經歷生死劫數間,自盡苦際,如縷丸轉於高山,縷盡自止者。

  (四)阿耆多翅舍(名無因)欽婆羅(別號粗衣)|計苦行得道,於是身著弊衣,五熱炙身,行種種苦行,為道求後報者。

  (五)迦羅鳩馱(名牛頭)迦旃延(姓文飾)|計諸法亦有相亦無相。應物而起見者。若有人問為有耶?則答為無;為無耶?則答為有。如是相對立論者。

  (六)尼犍陀(出家之謂)若提子(母名)|計苦樂罪福盡由前世,必當償之,非今行道所能斷者。這是立宿命論之一派也。

  這六師邪見、自然、見取、戒取、對立、宿命,發出邪智成就舌辯。第二種,為他經所出,名神通六師,與佛角力者。此外道修得世間之禪定,而發五通者。

  第三種,乃誦《韋陀》典者,名文字外道,博學多聞,通四《吠陀》、十八大經,世間之吉凶、天文、地理、醫方、卜筮、掌相等,無所不知者。此上所舉三種外道六師合成十八部。

  以宗門說,一切不出自心。此之三種外道六師,乃六根、六塵六識耳。自性若邪起十八邪,乃成外道。自性若正,起十八正,乃成佛道。一切皆從自性起用,若惡用即眾生用,善用即佛用。用之與體是一不是二,此一即本無者,乃名真實,亦無不可。

……若須菩提入諸邪見,不到彼岸;住於八難,不得無難;同於煩惱,離清淨法;汝得無諍三昧,一切眾生亦得是定。其施汝者,不名福田,供養汝者,墮三惡道,為與眾魔共一手,作諸勞侶,汝與眾魔,及諸塵勞,等無有異。於一切眾生而有怨心。謗諸佛,毀於法,不入眾數,終不得滅度:汝若如是,乃可取食。』……

  若須菩提,照汝所證得者,一切放棄,不用正見入諸邪見,隨生滅法不到彼岸。走入八難於中住,不得除八難。從於煩惱垢染,離清淨法。汝所得無諍三昧,是一切眾生皆能得此,汝雖是四大聲聞有偏德,其施向汝不名福田,得不到勝福。凡供養汝之人,墮於三惡道。你又與眾魔合作,做其惱害之事的幫手,不特助手,簡直與眾魔及一切塵勞煩惱愛慾境一樣,自我主之,自我為之。不特放棄度生報恩本願,而於一切眾生生起怨恨之心。不特不讚佛,旦訕謗之。不特不信順佛法,而毀詆之。不出家住於清淨大眾之數,結果不得解脫,而入涅槃,直是隨生死以漂流。汝若如是,就可取去此食矣。汝意云何?

  按:八難之名,地獄、餓鬼、畜生、盲聾瘖瘂、世智辯聰、佛前佛後、北俱盧洲、無想天,是為八難處,又名八無暇修。

  邪見,是指撥因果之亂論。到彼岸即是涅槃。住八難即是處於無暇修之邊地,不聞佛法之處也。同於煩惱,即是凡夫,離清淨法,不異俗人。得無諍三昧,不足為大奇特。施不名福,供即招墮,附從於魔類作其助手,或竟然自己變成魔類不異。憎恨任何眾生,沒有慈悲。誹謗三寶,自甘退墮,乃至永遠得不到涅槃。

  綜此所說,一一皆當本無之事義,看須菩提果真能解空否?若解,則如水中作畫,了無成相。不論惡作善作,兩不可得,誠如《金剛經》︰所說、即非、是名一樣講來,沒有分別,而更應決了無說無示無聞無得於先,則亦不見得有甚麽訝異之處。且看須菩提如何表現吧︰

……時我,世尊!聞此茫然,不識是何言,不知以何答,便置鉢欲出其舍。……

  世尊啊!當時聞了淨名長者的種種說來,真如丈八金剛,摸不著頭腦,不識他作的甚麽話?用意何在?亦不知以何種語意答他?隨即放下了這一鉢飯食,只有走出此舍便算了|正這樣想著。

……維摩詰言:『唯!須菩提!取鉢勿懼。於意云何?如來所作化人,若以是事詰,寧有懼否?』……

  淨名長者,隨即說:唯!須菩提!取去這鉢飯,不要害怕。我對你說,你意思怎樣啊?比如佛以方便力,化作一位人類,若將這等事義,一一盤詰於汝,你有畏懼之意沒有呢?

  至此,須菩提的疑懼心理馬上消失,不復進退失據矣。這裏寥寥數語,能使漫天疑雲一廓而空,所謂導歸一實,亦即如來功德力使之然耳。

……我言:『不也。』維摩詰言:『一切諸法,如幻化相,汝今不應有所懼也。所以者何?一切言說,不離是相。至於智者,不著文字,故無所懼。何以故?文字性離,無有文字,是則解脫。解脫相者,則諸法也。』……

  須菩提說:那不會畏懼的。淨名長者又說:一切事事物物,都可作如幻化成的現相。你現在不應有所畏懼才是。理由呢?一切說話也不能離開是幻化相。若深著言語文字,豈不是蠢然自愚嗎?至於有智慧的人,不著文字語言,所以了無畏懼。其所不著語言文字的原故,就因為文字言語本身無性不實,如幻化相,實無有文字言語之真實性,亦即是文字性不可得,則等於無有文字一樣。照這樣便解脫,不被文字所牽誘,故自心則自在。而文字方面呢?亦一樣解脫自在。故解脫的現相,則當前的一一諸法都是啊﹗不必另求甚麽解脫相了。如幻化相,即是解脫相也。

  按:本來一切無性。故《起信論》謂︰「離言說相,離名字相,離心緣相。」諸法永遠在離相之理域範圍,本來如此,即是解脫。它亦不著人之語言文字,亦猶智者不著它一樣道理。但拿來講都不可執實,了了相應本無的無住之宗可也。

……維摩詰說是法時,二百天子,得法眼淨。故我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當淨名者說這樣的法,那時有二百位天子,了達義趣,得見道,除見惑。證初果預流,不入色聲香味觸法的法眼淨。因沒有人在旁,所以只得天人耳。如此之故,我不堪任去問疾矣。

佛告富樓那彌多羅尼子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富樓那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我昔,於大林中,在一樹下,為諸新學比丘說法。……

  富樓那,譯義曰滿,名也。彌多羅尼,譯曰慈,母氏姓也。此滿慈子為佛弟子中,說法第一,即是辯才殊勝見稱者。什法師謂︰「近毘耶離有園林,中有水池,名獮猴池。園林中有僧房,是毘耶三精舍之一,即富樓那當日為新學說法處也。」

  佛今次差遣到這位以辯才見稱的滿慈子,去維摩詰處致候。尊者亦一樣辭以不堪勝任,並說出一大堆原因的話,謂想起往時,在大林中一樹下,為一班新進比丘說法的情况,是這樣的:

……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富樓那!先當入定觀此人心,然後說法,無以穢食置於寶器。當知是比丘心之所念,無以瑠璃同彼水精;汝不能知眾生根源,無得發起以小乘法;彼自無瘡,勿傷之也。……

  那時淨名長者到來對我說:唯!富樓那啊!你說法應該先入定觀察一下,此當機之心念為何?然後說法,不要你說你的。倘若不觀機而說法,無異將污穢了的食物,放進寶器上,令人看見食不下咽。當知是等新學比丘,他們心中如何作意?意念的是甚麽法?亂來一通,無異將瑠璃渾埋水晶一堆,以為同一種類,那就差矣。汝今不能知眾生根底源流,不要自以為所說的是永遠對的,開發他們生起求小乘法道的志趣,但要知道,彼等自己本來沒有破損瘡瘢,不要挖肉討瘡,來傷他完整之軀啊﹗

  按:小智自滿,以為出世道,解脫樂,至足欣慕,故每以是小乘法教人。但彼人若心中不作此想,何必與以法縛,令求法脫哉﹗有謂大乘道體,淨無瘡疣,無得小乘之刺損傷之。小乘人以執著於法,有無為之見,涅槃之樂可證,故一切局限,是名為小。說到眾生心行的根本源流上,他們從來是忽略了的,縱然肯先入定觀察宿根,也只限於八萬劫,外無所知。又出定散心,即不能知矣。故沒有每事必先入定觀察者,以為此一班新學比丘,引為同道同趣同證,毋怪貽淨名長者以可呵之機,說法第一不過爾爾。小大之分,智能於此見之。

……欲行大道,莫示小徑,無以大海內於牛跡,無以日光等彼螢火。……

  凡有想行大道的人,不要指點小路給他們啊﹗不要將巨量的大海,放在牛涔之跡的小水氹吧。又不要以日光之明照,比之螢火之光相等。這是可以想像得出的道理。現實如此,小乘法、小乘根,與大乘道、大乘器,不言可喻知耳。

……富樓那!此比丘久發大乘心,中忘此意,如何以小乘法而教導之?我觀小乘智慧微淺,猶如盲人,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之利鈍。』時維摩詰即入三昧,令此比丘自識宿命,曾於五百佛所植眾德本,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……

  富樓那!這一班新學比丘是甚麽根器,你也知道嗎?此比丘久已發過為有情類求大菩提的大乘心,今生之中,忘置此意志而已。怎樣對這般根器,而以小乘法,但求生滅滅已,寂滅為樂的志趣教導之。由於你如此說法,在我看來,小乘人智慧微淺得很,猶如盲人一樣,以你這樣貿貿然說法,不能分別一切眾生根性,若利若鈍,可謂盲目之例證矣,且拿證據給你瞧著吧。時淨名長者,立即以智慧照用同時的智慧,明三際無礙不共法,正受境界,令到此之比丘,自識知過去因行、願力,曾經歷五百佛所、供養承事、聞法發心、植眾德本,切實做過菩薩的行願來,一定要成就無上正等正覺,為最極目標呢﹗

……即時豁然,還得本心。於是諸比丘,稽首禮維摩詰足。時維摩詰因為說法,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不復退轉。我念聲聞不觀人根,不應說法,是故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即時豁然,徹見宿因,了無障礙。承維摩詰的智慧力,證知本所行願,不用思惟,還得本心,已進一步成為頓覺人了。不但為有情類,求大菩提,且如實知本來諸法法性,本無所有,不可得。自他能度所度,實際如此。而復行諸菩薩行願,而不執著矣。於是這一班比丘,不約而同起身頂禮維摩詰足下,謝其提撕,還得本心,慶快無量。時維摩詰,知其雖悟本來,本心湛然清淨,不捨行願,但是道行未固,因而復為說法掖進之,令證自性菩提,畢竟此心即佛,更非別異,於無上正等正覺之自性性境,以外行因趣果之一切行願,不復再迷忘退轉矣。菩薩若早知諸法實際而不執著者,本無退法,以此一輩,未躋此境故爾。今已令其自悟自證,則不復退轉可知。淨名既為此一班新學比丘作是饒益,我富樓那,自己竊謂聲聞人,不觀人根,實不應隨便說法,淨名長者呵責我好應該的。以此之故,我不勝任去問疾矣。

佛告摩訶迦旃延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迦旃延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昔者,佛為諸比丘略說法要,我即於後敷演其義,謂無常義、苦義、空義、無我義、寂滅義。……

  摩訶此翻為大,迦旃延譯為文飾,南天竺婆羅門姓也。此一位弟子,善解法義,為眾中論議第一。佛今次遣之去問候,大迦旃延對佛講出不能去之原因。謂想到往日,有一個時期,佛為大眾略說法要之後,佛就因其他事因緣暫時行開,我即為眾人繼續詳解佛所說法義。當時所敷演的法義,就是無常義、苦義、空義、無我義、寂滅義。

  按:一切現象不停地在變動當中,叫做無常義。我人現前身心所領納的,不外是苦,實無有樂。當前一切境界,終歸是空,現象不得久留,總要壞滅的。我們從自己觀察身心,不外五蘊眾法和合而成,都無我者,求其主宰自在之意義不可得,是無我義。惟有生滅滅已歸於寂滅的涅槃境界,乃謂真實。此四:無常、苦、無我、空義,正顯惟一的寂滅義。於是由自智,觀於諸行無常,是生滅法。生滅法是但惟苦,終歸一空,了無自主自在的實情,惟一涅槃,乃為究竟。謂之知苦、斷集、慕滅、修道。小乘正趣之階漸,已如前說過的,斷見思二惑、四果、四向等,只限於小乘法義;至於大乘法義,應云何說?讀下便知。

  又可簡單說來,佛略說法要,是有為法與無為法。有為法不外四種現象,是「非常」、「非樂」、「非實」、「非自主自在的我」。無為法只有一種,即是「涅槃」。我於後敷演其義︰無常生滅,所受皆逼迫性,畢竟壞滅,即是空;四大無主,身亦無我,如是諦觀智證。知苦、斷集、證滅、修道,直趣涅槃的無為果境,名為解脫,名為出離︰是這樣續陳敷演的。

……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迦旃延!無以生滅心行,說實相法。……

  那時淨名長者,即來對我說:唯!迦旃延啊!不要以生滅的心念思惟繼動之現象下,說實相無相的真實義。以有生滅心行,如何能度量到無生滅心行的境界義相啊?自謂依義而說,何嘗說到實際法義?夫諸法實際,遠離生滅一切心緣言詮,非生滅心行所能知及的。

  按:吾人重用思惟心意識作用,是隨生滅法相而流注之相續念相,謂之生滅心行。實相者即無相,無相法那有生滅之現象可得?故謂離生滅。今迦旃延未體會離思惟分別之心行,思量敷演當時佛略說之法要,自謂順義而說,必無訛謬,居然撞著淨名長者,導其深入,得明佛說法義,而為迦旃延始料所不及者。

  須知小乘智慧,佛說諸行無常,則無常就是無常。苦真是苦,不可以言樂,件件認為只有如此,再無別義勝過此者。今一旦被淨名說破,方知佛所說法要,領略大有文章,在佛邊固在在不離實相義,演說皆示實相法。

  當其說「無常」,是去「常」之執而說無常。諸法生滅是無常,二乘已知;諸法不生不滅亦是無常,此二乘未知。佛說常,對除無常之執;說無常,對除常之執,是真無常義。若是常義,則大可一義,不必互換對除矣,餘義可類推知。

  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、寂滅。此五法即為無言之教、無相之談,大乘理趣見於本經法供養義例,謂︰「依於諸法實相之義,明宣無常、苦、空、無我、寂滅之法」。迦旃延未能委悉無住本旨,故在後敷陳之義,衹屬小乘法意範圍,如何稱「論議第一」?乃謂聲聞弟子中,非謂菩薩也。

  何謂生滅法相?生滅心行?實相義?吾人目前所見知一切現象,皆呈不停地在變動、相續。現起名生,消失名滅。生滅之義相,該物之全貌,皆名之曰法相。心行,則指心法動相而言。實相義則猶如虛空,離諸分別。若無分別者,法自寂滅,知亦寂滅。諸法本自不生,今亦不滅,故實無生相,亦無滅相。生滅本身及法本身,性自空寂,故是名實相義。

  吾人自審,心隨事轉,其相易見。因有反映,自易發覺。但其自然流注,則不易覺察,如在舟中,不覺舟行也。行因用起,用於見「法生滅」,故心有生滅之相,一如當前事事物物。若悟法無生,得入信解位,知無有滅,得入實相,與實相相應,而後能善分別諸法相,於第一義而不動,始入行證境耳。如何說實相法?如何無生滅心行?如何不以生滅心行說法?是屬於行位之境界。行之差別,大小二乘已如導論中說過,下面且看長者怎樣說實相法吧。

……迦旃延!諸法畢竟不生不滅,是無常義;……

  迦旃延啊!一切事事物物本來空無所有,空則畢竟不生不滅,這就是無常義。說生滅是言說之相,說無常是言說之用,說到實相方是真義,故無常義,便是諸法實相義,實相即是諸法畢竟不生不滅。

  按:凡說實相法,要不離畢竟空,纔成實相義。欲說明此實相義,可以用其他方便設辭,如說無常義也,是其方便言詞之一而已。「無常」為指入此畢竟空的實相義之方便言說,因除常見故說無常。無常者,並沒有汝所執之常,則成義。此名實相義,應當知曉的。一一法,皆可例推。大乘演說法義,只是「不住」,故總歸「無住」之宗,下倣此。如《壇經》說︰「二道相因,生中道義。」「究竟二法盡除,更無去處。」了無住相,則畢竟義成。又畢竟者,猶謂就是如此或簡直就是這樣,作如是解易知。

……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,是苦義;……

  小乘只知觀受是苦,法相別開五受。「受」,心意識領納所對之境的作用,差別有五︰一者憂受,為意識的領納對於違情之境分別為憂惱者;二者喜受,為意識領納順適之境,分別為喜悅者;三者苦受,為眼等五識之領納對違情之境無分別而感苦痛者;四者樂受,為眼等五識之領納對順適之境,無分別而感快樂者;五者捨受,為通於六識之領納對於不違不順的境界,無苦無樂者。

  苦是逼迫性,別有三苦八苦五苦等法數。五受陰,指有煩惱之五蘊受染生死名為受法。陰是積集之義,又謂蔭覆之義,即梵語塞犍陀,新譯為蘊,義同。

  二乘人以受陰起,名為苦義。謂此分別為因,故有身生,是故有身行於世間,故曰五受陰起。又苦者,敗壞法刺激,不能隨意除去為苦。若以為五受之陰法的五蘊色身起滅,不斷遷變相續為苦,既不能停止又不能免除,是為苦義,則錯矣。此是苦相,並非苦義。

  大乘洞達五受陰畢竟空,空則無所起相。根據此實相義演說為苦義,導歸無住之宗。正不必住著於五法,而洞達五法本空,本無所起,亦無有滅,即如無常義一樣。身既為五法所成,五法本空,則身實同空,如何有受?如是知,乃成苦義。

  明五受陰畢竟空無所起,而說苦義,是大乘明色陰即身,受想行陰,即心,所有意識即為心之自性。欲界色界有身之有情,從五蘊而成。無色界之色與前二界之色身又別,有謂四蘊所成非也。《增一阿含》二十七曰︰「色如聚沫,受如浮泡,想如野馬,行如芭蕉,識為幻法。」故知五根五境等有形之物質曰色陰;對境而承受事物之心之作用曰受陰;對境而想像事物之心的作用曰想陰;對其他境如關於嗔貪等善惡的心之現行作用,曰行陰;對境而了別識知事物之名義的心之本體,曰識陰。此是五乘通說。進一步委悉其一一陰法,畢竟空無所起之五受,而說苦義,乃說實相法也,是為已離生滅心行而說的了。

……諸法究竟無所有,是空義;……

  說到空,非色滅空,色性自空。諸法非滅而後空,諸法性自空。所以然者,諸法實際,究竟無所有,或說不可得。明乎此而說空義,對除有執,有執為垢,空執亦成垢。垢盡對除,即無垢對,及說名者。不但知我空,應知諸法亦無所有,自智本身亦然。如是而說空義,即成大乘說實相法也。小乘大乘之見於此歷然。餘如前釋可知。

……於我無我而不二,是無我義;……

  凡夫於色心二法上計我,二乘的法上知無我,大乘明白一切本無,畢竟空中,說我說無我都一樣,是無我義。正明著我,與著無我,其正等也。站在一邊,永不能說到實相法的無我義矣。故明了畢竟空,而知我即無我原不二也。如是知,即知無我義,即於空無所有之實相法說我無我而不二,是名無我義。

……法本不生,今則無滅,是寂滅義。』……

  說到實相法的本身罷,為說生滅與寂滅,都屬方便言詞。當前一一法本來不生,今亦不滅,不待生滅都滅已,然後叫做寂滅。現前即寂滅相,何以故?諸法現相畢竟空,無所有不可得。既知實際當前即空,而說寂滅義,是在明白法本不然,今則無滅而說,是寂滅義。

  按:「生」字與「然」字雖一樣意義,但梵文多用然字代替生字,如薪之然。然即以火的本身包含能然、所然、然法等義,隱有自然而起之意在。

  上來所說五種法印,皆從般若自智,決了一切無所有不可得,假說安立,即成實相義。是義之連帶假說安立之名詞,與所說明之道理本身,包括在內,都是實相法。若以現前生滅心行而說,說不到的。必先自智體會此五法印之本來實際,而後說五法印,乃名能說實相法。已離生滅心行,不用思惟之大乘無住宗趣相符,體用全彰,一致不二者。下明其結果。

……說是法時,彼諸比丘心得解脫,故我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當淨名長者,說到「不以生滅心行,說實相法的五法印義」。令到彼一班聽法比丘,當下了了,不用心意,心得自在解脫者,謂立即放下分別一切法,使頓斷而證阿羅漢果。收效如此,我今思之,實不能勝任去致候其疾矣。

  按:此一班比丘,聞說大乘法,獲益應該是發無上道心,而如何只得即證無生的四果無學呢?須知淨名長者所說的,雖是大乘法意,小乘人根已獲進境,悟達其應得之果證。隨後發心,成迴小向大,是後來必然之事。實際能令其加速獲證聖果,已不是容易了。此所謂為諸聲聞說未聞法,衹此表現,足見果滿顯因的大士行履矣。

佛告阿那律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阿那律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我昔,於一處經行。時有梵王,名曰嚴淨,

與萬梵俱,放淨光明,來詣我所,稽首作禮問我言:『幾何阿那律天眼所見?』……

  阿那律,舊譯如意、無貪,新譯無滅如意。為迦毘羅城之釋氏,甘露飯王之子,佛堂弟也。如《阿含經》說,其宿因在過去八萬劫前,供養一位辟支佛一鉢小米飯,感得九十一劫遠離貧窮,受如意樂。今同佛生,亦隨出家,因喜睡眠,每聽法輒睡去。佛呵之,遂自責,發奮修禪,一連七晝夜不卧,致患目疾失明。佛愍之,教他修金剛照明三昧,不久得天眼通。又《譬喻經》言,過去曾作盜,欲偷毘婆尸佛額上珠,見佛像琉璃燈暗,乃用小劍挑燈使亮。既而睹佛威相莊嚴,不覺悚然,念及他人以求福施珠莊嚴佛像,云何自己作業,貪心盜取?深自悔責,志誠敬禮而退。由此使佛前燈明之故,今肉眼失去,得回天眼,其報如是。

  佛差遣到這一位天眼第一之尊者去淨名長者處問疾,阿那律亦答以不堪勝任。其故,想起昔在一處經行,時有梵王,名叫嚴淨,偕同逾萬的梵天子,身有淨光,來到我所問訊作禮。問我云:阿那律尊者,汝天眼淨妙,所見幾多啊?

  按:天眼亦有淺深粗妙不等。羅漢得天眼通,能見三千佛土,同於色究竟天之梵王,但不及今此稱第一之阿那律深妙可知。又天王天子所得天眼,亦有限量,且如肉眼有時見有時不見,是以為礙非通。今言天眼通,則是四果漏盡之通而不礙。是智見的用上,顯其功能。又與凡夫之天眼有別,阿那律已無肉眼為礙,衹得淨天眼,故勝妙殊稱云。比諸人天弟子,仍居第一也。此梵王欲驗其天眼勝妙程度,故以所見幾何問之。

……我即答言:『仁者!吾見此釋迦牟尼佛土,三千大千世界,如觀掌中菴摩勒果。』……

  我即刻答嚴淨梵王言:梵王啊!吾今舉例說罷,就拿現在手上所持菴摩勒果比仿便是。吾所見這個釋迦世尊的佛刹三千大千世界,好似觀看此掌中之果一樣吧。

  按:此果形似檳榔,食之除風冷云。在諸天界中,無不知尊者之天眼勝妙。據其自說亦不過爾爾,與佛眼所見更差之遠矣。緣佛眼功德勝報,不離當體,見所見皆無限,不特見粗果色,見細業色,見色性空,見色性德,及見與不見,色與非色,俱不二。是以阿那律雖天眼勝人天大眾,仍不能企及。故淨名長者下文謂︰佛常在正受,悉見諸佛國,不以二相云。又比之淨名長者下邊神力表現的,能令大眾見到上方佛刹的眾香國土,妙喜世界等,正如釋尊能令大眾於寶蓋中,見十方佛土,不特自己能見到,且與眾生共見。其不是常在三昧,住不可思議解脫者,孰能致此?

……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阿那律!天眼所見,為作相耶?無作相耶?……

  當時淨名長者來對我說:唯!阿那律啊!照汝剛纔所說,觀世界如掌中果,這樣天眼所見,為是有作用的如是見之相,抑是沒有作用的所見如此?

  按:三解脫門是空、無相、無作,既住於能見之天眼,復有所見之佛土現相,意中比况如觀掌中菴摩勒果。這都是尊者不脫小乘本色,一時答來,未曾理會到三解脫門的法意,衝口而出,故亦未嘗領略到不二法門,及佛的不共法也。

  〈不二法門品〉上善菩薩云︰「身無作相,即是口無作相,口無作相,即是意無作相,三業無作相,即一切法無作相。能如是隨無作慧者,是為入不二法門。」同品深慧菩薩云︰「空即無相,無相即無作,若空無相無作,即無心意識。於一解脫門,即是三解脫門。」此是果滿顯因大士的不共二乘之法。至於佛的三業隨智慧行,就是無作,是佛的不共法也。

  今依菩薩觀點而說,論有見相,即有能見所見的「造作」作用為「作」。若據佛的觀點而說,以其具足十八不共,則不隨智慧行,便是作。不論其為不隨智慧行,落作心意識邊事,或不隨無作慧,皆是有見相,是名「有作相」可知。違背諸法實相義,本無有見,亦無見相,而作此的「見」的「相」,此則明示「作」之意義,不亦昭然易曉耶。是故淨名,點破尊者,以實相義為所依,用一「作」字,真捷徑也。

……假使作相,則與外道五通等。若無作相,即是無為,不應有見。』世尊!我時默然。……

  假使汝承認為是作相,即是以見相而見,則與一班外道有目的修得之五通,有何區別?若使承認為無作相,即是以無見而見,見無所見,則是無為之實際。無為無有造作,不應有見,有見同有為,有為即是有作相耳。直饒坐斷兩頭,猶未委悉實相法意也。世尊啊!我當時惟有默然,是義給他說透了,兩俱不可有所置詞者,智慧微小如我,殊難下一轉語也。

  按:凡夫外道,從事修習世間有漏根本味禪淨禪,都能發神用的五通,今阿那律,所言與彼所見不別。若是自承無作相,則是無為,不應有見|有能見之見,所見之相。須知有所見,就有所不見,豈不是礙相耶?云何言通?正是難倒了阿那律。若遇著文殊師利,則又半斤八兩,不遑多讓。且看他在〈問疾品〉中的對答云,不見相而見:「所以者何?所可見者更不可見。」可謂旗鼓相當矣。

……彼諸梵聞其言,得未曾有,即為作禮而問曰:『世孰有真天眼者?』維摩詰言:『有佛世尊,得真天眼,常在三昧,悉見諸佛國,不以二相。』……

  嚴淨梵王共來的一班梵天子,聞得淨名長者所言如上,得未曾有,認為從來聞所未聞的妙義,即向淨名長者作禮致敬。進而問他:世上有誰是真天眼的人啊?淨名說:有佛世尊得真天眼。怎樣證明呢?看他常在三昧,完全無遺漏地見到十方一切佛刹,但並不以二相來見的,心目中沒有能見所見,了知無住而見,見則常如。是謂永遠地在正受境界,常遠離二相乃謂之真天眼可也。

  按:常在三昧,乃離出入之相,當處即寂滅之義,即本來沒有出入動定之相。非如人天小果,有入有出之定,入定方能見,出定則不見者。非是作相而觀,亦非無作相而觀,是謂不以二相而見也。

……於是嚴淨梵王,及其眷屬五百梵天,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禮維摩詰足已,忽然不現。故我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就這樣地,嚴淨梵王及其同來的眷屬,就有五百之梵眾,由此一會,同發為有情類求大菩提的無上正等正覺之大乘心。即頂禮淨名長者足下,頂禮已,忽然不見了。所以我不任去維摩詰處問疾耳。

  按:一段補叙聞法獲益,乃誨以勝慧,使發無上道心。禮已還天,故忽然不現耳。

佛告優波離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優波離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昔者,有二比丘犯律行,以為恥,不敢問佛。來問我言:『唯!優波離!我等犯律,誠以為恥,不敢問佛,願解疑悔,得免斯咎』。我即為其如法解說。……

  優波離,此云近執。佛為太子時,他的父親便是在朝的親近執事了。及後太子出家,乃至成道,事佛薙髮,亦是近執之類。自承佛執事,得入四禪,後從定起,隨佛出家,執持律法,亦是近執之類。有譯作上首的,謂眾弟子中,持律之上首云。故有經言,此尊者為弟子中持戒第一。羅什法師云︰「尊者長夜誓願,世世常作持律,故於今持律第一也。」

  佛差遣到這一位持律見稱的上首弟子,去淨名長者處問疾了。優波離對佛說出,不堪任致問之由。他說憶起往時有兩位比丘犯了律行,知道自恥,不敢問佛,走來問我說:唯!優波離啊!我們犯了律規,真正的認為最不應該,自恥,不敢直接到佛處問「如何補救之道」。今來問你,願為我們解除疑惑與悔罪,得免去這樣毀律規的過失與罪咎,那是迫切的冀望了,我即刻為他們如法可懺不可懺的解說。

  按:毀犯律儀,例必自知,否則不會悔過求懺免罪了。心目中恐畏罪相,及將來果報相,當極煩擾的,不特自己心中悔恨做錯,對同道尤覺自慚形穢,愧恥見人。有此之存心,乃可成為道基。最忌不知慚恥,人前裝模作樣,不曾稍有愧悔之心,未足言是佛弟子矣。今此二比丘,雖有佛在,以慚恥故,不敢問佛,亦合情理。蓋恐惶過度,對佛至尊,慚愧更深,亦是於大眾前表露犯律事由,眾所悉知,更覺無地自容,佛之呵責,豈不更為難過耶。若被驅出眾數,不能再事修行補救,則無自新之路,向道之情,懼此絶矣。故誠以為恥,自所當然,先趨上首,尤為明見。

  願解疑悔者,希望得受懺悔滅罪,除去心中陰影也。願者即是渴望。解者釋我心中結。疑者疑罪之深淺,異時招報之感,當業輕重可通懺悔否耳。悔者畏懼已不及,然已知何後更不會再做矣。如何得免斯咎?正感徬徨也。如何贖罪除愆?求待尊者指示矣。

  如法解說者,如法謂依律制,決定其所犯之輕重,示其如何悔過之文法也。此中二比丘之所犯罪相,見於餘經。集典中《經律異相》、《法苑珠林》及《永嘉證道歌》註,而此《維摩經》註,謂有二比丘,共住一巖,偶一出外餘一巖中睡著,適有樵婦過此巖前,見睡比丘醜態,不覺婬心動了,乃就而污之,毀其戒體。外出比丘回來,見此事已,嗔而逐之,婦奔急墮於坑石致死。一以犯慾戒,一以犯殺戒,各苦自責,共詣尊者,求其解脫斯咎也。正是由尊者對他們說出怎樣照小乘律,不可能之嚴重性戒。

……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優波離!無重增此二比丘罪,當直除滅,勿擾其心。所以者何?彼罪性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。如佛所說,心垢故眾生垢,心淨故眾生淨。心亦不在內,不在外,不在中間。如其心然,罪垢亦然,諸法亦然,不出於如。如優波離以心相得解脫時,寧有垢不?』……

  時淨名長者,恰巧來對我說:唯!優波離啊!不要加重此二比丘的罪過觀念,應當直截除滅其心裏暗影,不要擾亂他們誠懇悔過淨心境界啊!說所以然之理由,好簡單,當知罪的本身無實性。此罪之本性不能肯定它的所在故。罪的裏邊罷、外邊罷、中間罷、覓罪性不可得,正如佛所說過一樣。世尊曾說過,心有垢染,所以眾生有煩惱垢心。若無煩惱,則是心淨,心淨故眾生淨。然心亦無性,罪垢亦無性。心的實性亦沒有肯定所在,給吾人覓得其處的。心的實性亦不在內外中間,則拿來說心者亦一樣。罪性本身沒有,則心也、罪也、垢也、眾生也,皆無實性,一如其心,一樣無心。罪也垢也,亦一樣沒有罪沒有垢可知。推論到一切諸法,一切諸法亦無實性,則諸法亦無,理同,不出這樣的意義。再舉例來說吧,如你優波離見思垢盡,直證不生,證得四果的心解脫境界,拿當時心相得解脫的情况比一比,那時有沒有煩惱性存在不?當然心相得自在時,即無垢,猶言無心,則心解脫,所以無心則無罪垢一樣。

  按:直除滅者,就是不要遺留些許觀念猶疑之情况在心中。若令他們明白心尚不有,罪何由生?罪性了不可得,是直除滅之斬釘截鐵言義。解其疑,肯其悔,則慶幸生,陰影除,心得安貼。要為如此,故言不出於如之意義。且證之尊者之以十六心見諦理,斷盡二惑之心相得解脫時,此時此境,前念已空,後念未至,現念不住,寧有渣滓殘餘在心中否。

……我言:『不也』。維摩詰言:『一切眾生心相無垢,亦復如是。唯!優波離!妄想是垢,無妄想是淨;顛倒是垢,無顛倒是淨:取我是垢,不取我是淨。……

  我說:沒有垢相的,當心相得解脫時,心尚不有,云何有垢呢?淨名長者言:一切眾生,雖不如汝所得心相無垢,但知此實際無有心相,則心本清淨,無有垢染,亦是一樣啊﹗唯!優波離!甚麽是垢?甚麽是淨?垢淨是二相,亦名對法,今舉例說來。虛妄的想像是垢,顛倒的見執是垢,在在取我以為實法是垢。反之,沒有虛妄分別,沒有顛倒想,沒有取著於我、我所、及深著法相,就是淨義。

  按:眾生之心相,完全以妄想計度為心。當然未知沒有妄想的本淨之心為無體。復從而起八顛倒見,計有計無的兩邊見執|如計此一切法是無常現象,而認為此心性是常;二乘人於常計無常等義。不知說只有其義,本身無實,但令明曉斯義,作用在此。若復計執,則成顛倒想而已。於身心二相上,復取我法,認為實有。「若不是我想、我見,畢竟為誰?」以故取我,於是為垢、為煩惱。若無虛妄分別,無顛倒想,不取我法,則是淨。此淨本身本無,則知眾生未明此義,致為自縛。智者觀之,明與無明,一切心相,莫不如是,本來清淨,無有垢染。則比丘之持與犯,當然包括在內。是則此二比丘,當曉以此義,令其直下除去此犯律罪相之垢影,勿加上或可或不可之游移詞句,令其心愈加煩擾,不復捨垢還淨,而得寧貼。是所應知。

  照此推之,心本無心,罪情本空,妄想得罪是垢,起顛倒見,是計無為有之類。起我取見,計自身心五蘊四大之法,為有之類,俱是垢相。但解一切無所有不可得,是直除滅之法。進一步,垢相已除,則垢對之淨亦除。不以淨為淨,則知本自清淨,是離妄想顛倒取我之垢,正心相得脫之境界也。〈入不二法門品〉云︰「見垢實性,則無淨相,順於滅相,是為入不二法門。」〈觀眾生品〉云︰善不善孰為本?曰身為本。身孰為本?曰虛妄分別為本。虛妄分別孰為本?曰顛倒想為本。顛倒想孰為本?曰無住為本。無住孰為本?曰無住則無本。於此可以參證。

……優波離!一切法生滅不住,如幻如電;諸法不相待,乃至一念不住;諸法皆妄見,如夢如燄,如水中月,如鏡中像,以妄想生。其知此者,是名奉律,其知此者,是名善解。』……

  優波離!當知一切法,現前生滅不住,那有實性嗎?正如幻事,如閃電一樣,不可視為真實,不可視為久停的啊﹗此之諸法即我們知見的對象,它本身不會等待我們來知見,它是一直流變下去,乃至極短一念都不停住,不會有所等待,為勢使然,實無暫停者。然吾人之知見的對象,所有一切諸法,當前之事事物物,吾人認為如此,這些知見得來的現象,皆是妄見,即由自己虛妄分別而呈現此之現象。正如夢中所見,亦如渴時誤燄為水,都無實際可知。看來只如水中之月,如鏡中之像。若誤認為真月、真像者,大錯特錯,是皆以妄想生。寧有水中真月、鏡中真像耶?若如是知的人就名為奉守律行。其知此理,如實而說,是名善解。能自己如法而持,不名奉律而何?能令人如義而知,不謂為善解而何?蓋善知諸法無性,解人之執著陰影,故名善解也。

  按:奉律者,屬自行不悖;善解者,屬化他功用,善能解除他人執著之作用,乃名善解可也。

  不相待者,如〈問疾品〉︰「但以眾法合成此身,起惟法起,滅惟法滅。又此法者,各不相知,起時不言我起,滅時不言我滅。」|諸法各各不相等待是也。

……於是二比丘言:『上智哉!是優婆離所不能及,持律之上,而不能說』。我答言:『自捨如來,未有聲聞及菩薩能制其樂說之辯,其智慧明達為若此也』。……

  淨名長者說了這些聞所未聞之法,於是二比丘,就這樣說:真是堪稱上智啊!這位優波離尊者所不可企及,雖然稱為持律之上首,而不能說這樣未聞法的。我當即答謂:當知除開如來本人,再沒有聲聞弟子,及行因菩薩,能當其辯才無礙,而况制止其樂說之辯?他的智慧透了,有如此的,我們怎能企及啊﹗

……時二比丘,疑悔即除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作是願言:『令一切眾生,皆得是辯。』故我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說到實際收效,時兩比丘,疑悔之心即除去淨盡,尋且發起為有情類求大菩提之無上道心,並作這樣的願言:「令一切眾生,都得成就如此之辯才。」等如謂令眾生成功了一位住不可思議解脫的大菩薩耳。以此之故,我不勝任。

  按:樂說無礙之辯,屬果地四無礙,前已解釋一過。以無礙智慧,說無窮盡,是名樂說辯。此辯一起,乃為補處菩薩稱歎,見下〈彌勒章〉中,可參證。

佛告羅睺羅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羅睺羅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昔時,毘耶離諸長者子,來詣我所,稽首作禮,問我言:『唯!羅睺羅!汝佛之子,捨轉輪王位,出家為道,其出家者,有何等利?』我即如法,為說出家功德之利。……

  羅睺羅,此云覆障,是星宿名。有謂住胎六年始生,而生在王宮,故又翻宮生。其母即耶輸陀羅,因佛出家六年始生,不免謠啄頻興。既受許多磨折苦難,而不致死,後亦隨佛出家,母子俱成道果。此一位宮生尊者,自幼出家,秘密勤修,不令人知,屬於埋頭苦幹之類,故在眾中稱密行第一。

  佛差遣到這位羅睺羅,去問維摩詰疾了。尊者亦對佛說不堪任,因為往昔一個時期,記起毘耶離城中諸長者子,來到我前,作禮如儀問我云:唯!羅睺羅啊!汝佛之子,捨卻轉輪王位出家,為的是成道。那麽出家人,實在有甚麽利益嗎?如此問我,我即依照佛平日教誡的方式,為他們說出家有種種功德和利益。

  按:汝佛之子一句,言其聖裔無疑。捨轉輪王位,乃言此界每歷一次住劫之間,有四位轉輪王出世,威力各異。金輪王四天下,銀輪王三天下,銅輪則二,鐵輪但王一閻浮提而已。佛若不出家則成金輪

王,羅睺羅若不出家則王一閻浮提。凡地下十由旬,虛空十由旬,所有鬼神,悉聽驅使。今言捨輪王位,乃指出此,是佛講過的說話而云然。至於如法為說出家功德之利,又坐了不觀人根,不如法說之弊。直以為如法說出家好處,啟發他們出家行動,共趣小乘道果之類。真是小乘之人,智慧微淺有如盲人,淨名說過的話不錯啊﹗本來出家功德不可稱量,乃屬無量無邊之功德善利,給羅睺羅一說,乃坐定了限量,設其為已現證實相義,為說實相法者|則出家與不出家,是形式上表面區分,不在行履處分別,實際其形式上出家有功德,不出沒有功德|安可言也。若如淨名,雖處居家,不著三界,等情據此,當處即道場,當處即寂滅相,奚用一定出家,方趣涅槃極果者耶?况此一眾來機是大乘性,為有情類求大菩提,非為自利求趣涅槃之小道|然亦未足深責,蓋正盡其分內事矣。

  出家有三義

一出紅塵家|薙除鬚髮威儀進止如教奉行

二出三界家|破見思煩惱了分段生死

三出無明家|破無明煩惱了變易生死

  出家為道一句,意屬有道勝轉輪王位多矣,汝既肯捨,不妨問問,苟易行則可學。至於尊者,乃舉有為之功德利益︰如出離生死纏縛、離三界結使、證漏盡入滅定、受人天供養、成就三明六通八解等,如是功德之利。乃勞淨名一番補叙。

……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羅睺羅!不應說出家功德之利,所以者何?無利無功德,是為出家。有為法者,可說有利有功德。夫出家者,為無為法,無為法中,無利無功德。……

  當時淨名長者來對我說:唯!羅睺羅啊!不應說出家有何功德利益,作為引誘他們入道的門徑,是不該的啊!其原因,要實知沒有利,沒有功德這樣入道,是為出家。若有圖謀而出家,則乖道矣。世間上凡是有所為,有作為之法,可說有利有功德。但是出家人,最要是解無為法,即是無所為而出家,識心達本之謂也。所以出家者,屬於無為法。無為法中,沒有利、沒有功德,即是空。出家性自空之空,一切無為法性自空。解此是為識心達本。同時知道無為法之名亦是對有為法而方便為言。無為本身實無者,出家之意義亦然,故出家為無為法,無為法中實沒有利,沒有功德的。照這樣如何說呢?何謂出家呢?

……羅睺羅!夫出家者,無彼無此,亦無中間;離六十二見。處於涅槃,智者所受,聖所行處,降伏眾魔,度五道,淨五眼,得五力,立五根。不惱於彼,離眾雜惡,摧諸外道,超越假名;出淤泥,無繫者,無我所,無所受,無擾亂;內懷喜。護彼意,隨禪定,離眾過:若能如是,是真出家。』……

  羅睺羅啊!出家的實際意義是這樣的,沒有彼岸涅槃,沒有此岸生死,亦沒有中間之苦海煩惱。若以出離三界家,世間生死家,煩惱火宅家,為言,則失真義。對於自身自心的觀察,遠離六十二見,知道當處即寂滅,不復待色等滅而後方算寂滅,是為智者心行的三昧正受,便是聖人所行履處。這是對出家自知自行而說。至若表現的情况,從用上得知其偉大力量,以降伏眾魔為首。關於根身器界,內而煩惱結使,外而死魔擾亂,畢竟皆空。我尚非我,他竟是誰?這真是降伏其心之妙門。以此如理而行,理行不二,由是而度五道,五道當處寂滅。淨五眼,五眼了本清淨。得五力,無量力本自具足。立五根,五根本無動搖。一切自性本無,妙行無住,自他憎愛一切永寂。不惱於彼,猶之轉煩惱為如來種。三世了無住相,故於過現未中,不憎自己,不怨親友,不恨怨家。恢復本自清淨之心境,遠離眾雜之惡意念,惡行業,惡因果。不特自行如此,令他所化皆離雜惡,故曰離眾也。總之,還致其本來清淨之目的便是。更有一切外道雜論,以無礙辯,摧伏之。本身智慧明了,所有言說皆屬不壞假名而說實義。但了了自知,超越假名,彼一切法本無有名,但以假名而表了,故成作用耳。至於出現世間,猶如蓮華出於淤泥,自能離染一樣。同時對於世間出世間諸法,了無繫著之意。既無我、我所,則我、無我而不二。無所受,以無所受而受諸受,未具佛法亦不滅受而取證。無擾亂,自性不動不搖。若見諸境自心不亂,即是真定之類。內心常懷歡喜,護持如是之自性自見,而了了本無者,是即隨順諸禪定,正不必別修,已能遠離眾惡過患矣。若果能夠做到如此,便是真正出家之意義也。

  按:智者所受,無所受之「受」字意義,有解為在家言愛取。出家言戒取、見取。愛取即欲受,戒取即見受,見法涅槃等義。我見如是,接納之也。凡受不外「物欲」與「道法」二者,是所受義。

……於是維摩詰語諸長者子:『汝等於正法中,宜共出家,所以者何?佛世難值。』諸長者子言:『居士!我聞佛言,父母不聽,不得出家。』維摩詰言:『然!汝等便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是即出家,是即具足。』……

  淨名長者對我說了出家之真義,於是又對這一班聽法而來的諸長者子說:你們在這正法住世時期,理應一同出家吧!其所以之故,佛出世甚為難逢難遇啊!不可錯過了這次機會了。諸長者子說:我聽過佛說,未得父母允許,是不得出家的是嗎?淨名長者說:對,你們便即發起無上正等正覺之心,為有情類求大菩提,如此即等於出家,等於圓受比丘的具足戒,無有缺少甚麽了。

……爾時三十二長者子,皆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故我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當時有三十二位城中長者子,同發願成佛,度眾生之最高志願。照淨名長者的說法,獲得如此效果,是以我不任去問疾了。

佛告阿難:「汝行詣維摩詰問疾。」阿難白佛言:「世尊!我不堪任詣彼問疾。所以者何?憶念昔時,世尊身小有疾,當用牛乳,我即持鉢,詣大婆羅門家門下立。時維摩詰來謂我言:『唯!阿難!何為晨朝持鉢住此?』我言:『居士!世尊身小有疾,當用牛乳,故來至此。』……

  阿難此云歡喜或慶喜,為佛之堂弟。彼出世時,適逢佛成道之日,父母因名之慶喜。年二十歲始隨佛出家,聽法多能記持不忘,在弟子中稱多聞第一,又稱總持第一。

  今佛差遣到這一位歡喜尊者,去淨名長者處問疾,其亦有一番補述,辭其不堪勝任。謂想起舊日,世尊有過一個時期,身示微恙,當要須用牛乳,我即將鉢走到一所大婆羅門的家門,企在階下等他開門啊。剛好淨名長者來說:唯!阿難!為甚這樣早持鉢站在這裏?我說:居士啊!世尊身有小疾,當用牛乳,故來此處等待討些回去應用耳。

……維摩詰言:『止!止!阿難!莫作是語。如來身者,金剛之體,諸惡已斷,眾善普會,當有何疾?當有何惱?……

  淨名長者說︰停止阿難,不要講這樣的話,你知道嗎﹖如來身是甚麽,即是金剛之體,極能斷堅固至不可壞的,並且修行無量劫來,諸惡經已斷淨,一切善果報,通通畢集此生,該當有甚麽疾病可言?更當甚麽煩惱之可說?如來是不會有疾患困惱的啊﹗

……默往!阿難!勿謗如來,莫使異人,聞此粗言,莫令大威德諸天,及他方淨土諸來菩薩,得聞斯語。……

  不要出聲,快快回去吧,阿難,不要詆謗如來,講佛不應該如此的話。不可使其他的人聞到這種不中聽的粗言。况且尚有其他人界以外的凡聖,如大威德勢力的一切天人,還有從其他佛世界來的很多菩薩,切不可令他們得聞這些話啊﹗

  按:說出不合理,將佛的德格降低,無異毀謗如來耳。又除當時維摩本人之外,若指餘人故謂異人,此等餘人不解真實義相,聞言傳出,散播謠言,加多減少,謂佛不能自醫,竟至病倒了,這回影響不佳,衹是人界的反應而已。還有有大勢力的天界,聽到了,怪爾不達佛的方便施設者有之,或竟以為真有此事,向佛求法之志趣退減者有之。失去敬心,放棄善利,未免可惜。至於諸來菩薩,從他方佛土而蒞敬事,若聞佛亦罹疾,不免起差別之見,因他方佛,未必示疾說法,令他們起輕慢之心,分別於佛界有病有不病,已離佛平等慧照之善利者,更引為可哂,故最好是不令他們得聞斯語也。

……阿難!轉輪聖王以少福故,尚得無病,豈况如來無量福會,普勝者哉?……

  大槪說了上邊這一番話,阿難的態度還有些猶疑,於是淨名長者,再為說明所以講這番話的道理︰

  阿難,世上的轉輪聖王,以少份的福報,尚且得到沒有病患的煩擾,何况如來,是累劫勤修福慧,得到福德圓滿,不是少份,說到數量實是無量的福報,會聚一生,普遍起勝一切凡聖人天九界大眾可知,職是之故,佛豈可說他有病有惱耶?

  按:轉輪聖王,解如前說。今舉一佛弟子為例,以明少福尚且無病之由。如昔薄拘羅,此翻善容,壽命第一,乃容貌嚴肅之稱義也,又得長壽報。乃過去生中,嘗作賣藥師,一時語結夏安居之比丘,若有需藥者,可就我取。眾中少有需者,惟一比丘,以小病,僅受一訶梨勒果,因是施小藥之因,感得九十劫生人天中,受無量樂,但聞病名而身不罹患。於今生壽九十,亦未嘗致疾,壽卒百六十,無貧乏。曾因小米飯施辟支佛,感得九十一劫所求如意也。考釋尊過去無量劫來,行施何止量計,則是稱為無量積集,善施福德資糧,已屆圓滿,非同少福,則例彼輪王,雖隨命修短,終身無病。言其少福尚爾,猶未及欲界諸天之多福,只言人中曾植少福,所以言少也。以是推知,如來有疾,安可亂言?故囑阿難不可再說,令人聞知而快回去也。

……行矣!阿難!勿使我等受斯恥也。外道梵志若聞此語,當作是念,何名為師?自疾不能救,何能救諸疾人?可密速去,勿使人聞。……

  走吧,阿難﹗不要令我們受這恥辱了。外道、婆羅門,若果聽到的話,他們便會在想︰說甚麽叫做師表啊﹖自己病且沒有辦法弄好,而能夠給人解除疾患嗎﹖照這推論,你可静静地快去,勿使人們聽到為是了。

……當知,阿難!諸如來身,即是法身,非思欲身。佛為世尊,過於三界;佛身無漏,諸漏已盡。佛身無為,不墮諸數。如此之身,當有何疾?』……

  當淨名長者叫阿難快走之下,看他仍然在趦趄著,一動不動地,在想走不走之間,淨名就再對他補說一番道理來。

  應該知道啊,阿難﹗一切如來身,你不要看做肉體一類,就是法身是也。凡夫肉體從思欲而有,如來身非思欲身,不是可以想像要得的色像,更非粗色也可知。法身者即是無相可像,無體可見,無可形容。所以然者,本來清淨,無有自分,說同法性,如法性觀可也。佛為世間一切人天之最上者,其當然超越欲、色、無色之三界體段,形貌,心理,分上可知。佛身者,實是無漏,更遺下些什麽給人們可觀,可見的耶?蓋諸漏已盡,方名為佛,又佛身即是無為,無為沒有造作得來的,不能安排在一切大眾的身心之數量分上,始得名為佛身,則佛身豈是同於法性嗎﹖法性無性,此言佛身亦然,這樣的身,當有甚麽疾患嗎﹖

  按:三界受形,從思欲生。思者想像,欲者情欲,即是本能的欲望,求得一自體分,以成正報之善惡業者。無漏者,為對有漏而言矣,漏即遺下甚麽種子之類,甚至習氣亦是。諸漏已盡,即一些都沒有了,恢復其本來清淨無物之本分上,但不可能加意做得到,乃屬無為者,一切眾數所不能攝,清淨至極,無可表詮。世俗之名字數故有三世,非謂菩提有去來今。佛身亦然,此是正解。

……時我,世尊!實懷慚愧,得無近佛而謬聽耶?即聞空中聲曰:『阿難!如居士言,但為佛出五濁惡世,現行斯法,度脫眾生。行矣!阿難!取乳勿慚。』……

  世尊啊﹗當時我聽到淨名長者一再解釋,使我明白了不能隨便說佛這樣那樣,心中實在很慚愧。如此說來,即是對佛不住。一面在想,會不會新近在佛邊,反而聽錯了吧?正擬舉步欲回之際,即聞空中有聲話︰阿難﹗照淨名居士所講是對的。但是因為佛出現五濁惡世,示現如此做法(或有疾或須要牛乳等。)乃為度脫眾生出離此五濁而自解脫之故。照你本來意思去做吧。阿難,照前等取牛乳,不必自慚於人了。有這等奇蹟出現,才知道通通是淨名長者所為。一番好意,令我明白這些道理而已。

  按:五濁惡世者,謂有五種濁義,穢惡不淨,充滿世間,故云。其五濁之義如下︰

  (一)劫濁,在時間上說,積心念的遷流生滅,短暫之時量,以至地球繞日自轉一週為一天。積三百六十五日又四分之一為一年,從人壽八萬四千歲為最高額,以人為例。知此時年之名義,每百年減一歲,減至十歲為定點。即又增加,以人類每一百年加一歲,為加至八萬四千歲,是為一減增劫量,又名一小劫。積二十小劫為一中劫,名成、住、壞、空。四中劫成一大劫。有人類出生為住劫,即中劫可知。又經中言,現劫名賢劫,如過去名莊嚴劫,未來名星宿劫,皆指大劫,包括四個中劫的成住壞空而言。每住劫中,一小劫有諸惡事,如災劫等現見。故名劫濁也。

  (二)眾生濁,以地上的生物界而言,生物中特別指人類為例,善人既盡,純惡眾生,眾生自分亦惡濁不清。故名眾生濁也。

  (三)煩惱濁,以眾生心裏的苦悶為言。除了邪見,所餘的貪嗔癡等增上煩惱。其重者不因道理能障聖道,必入惡趣,其輕者愠懊於心,所有結使煩惱。皆惡濁一類。

  (四)見濁,以眾生知見為言,謂除四見已(邊見、見取見、戒禁取見、身見謂之四見)惟取邪見,謗無因果罪福,乃至聖道涅槃,是名見濁也。

  (五)命濁,以人壽的比較短暫的一個時期名之為濁。即從劫濁中開出人壽一個時期為命濁。從減劫的百貳十歲以下,極短至三歲,有些不及十歲的,總名命濁。濁者穢惡不清之謂也。據謂大劫中之住劫,有人類之最長壽命八萬四千歲,爾時佛未出世,後壽命漸短。以今賢劫而言,人壽六萬歲,拘留孫佛出世,乃至百貳十歲時,釋迦牟尼佛出。自後漸減漸短,乃名命濁。將來彌勒下生乃另一小劫之減劫矣。

……世尊!維摩詰智慧辯才為若此也,是故不任詣彼問疾。」

  世尊啊﹗淨名長者他的智慧辯才是這樣的,由此之故,所以我不任去致問候他的病了。

  按:佛示疾需牛乳,為度母子兩牛故事,見《經律異相》及《法苑珠林》,各經傳多有載者。

如是五百大弟子,各各向佛說其本緣,稱述維摩詰所言,皆曰不任詣彼問疾。

  照這樣經過,佛差遣五百大弟子,個個都向佛講出其本人所經歷緣故,同時謂淨名長者的所說法,實不可思議,而通通在說不任去淨名處問疾的。

  按:雖不補敍五百之所言為何,可以總結一句:淨名所言,皆依實相而說不二之法。導歸大乘,啟發佛平等慧,則一。即如初品佛對寶積謂:隨所化,所調伏,所應入佛慧,所應起菩薩根之類,等為說法。以住不可思議解脫法門,為諸聲聞說未聞法之謂也。

  現在講完了〈弟子品〉,可以約述幾句。十大弟子不同說法,乃菩薩一本四悉檀為準。尋文玩義,不難通曉者。

  此第三〈弟子品〉講畢,提要如下︰

  (一)對智慧首出的人,誨以定慧一體不是二法,故不必以坐為坐,猶之以定為定,簡直分別定慧為二矣。必也明白不出不入,不定不亂,常求無念實相智慧,不捨世間,不厭生死,不壞威儀而能隨俗,起神通慧引導眾生,如此意義的。

  (二)對神通是尚者,應如法而說,依於諸法實相之義,無說而說,無示而示,如幻士為幻人說法,兩者非實。然後具大悲心,讚於大乘,念報佛恩,不斷三寶,這樣方始說法,便是如法而說。非以神通為主體,衹用來引導信向,並證實所說之不虛者耳。

  (三)對精進苦行者,亦要從平等慧解出發,故云住平等法而行乞食法。依平等慧,不捨而進,非有相非離相,非入定意非起定意,非住定非出定,無自無他,本自不生,今則無滅,當處於空而無有分別,這是直截指出空無分別之義也。

  (四)對解空第一,考驗空到怎樣程度,而指示實相義要為如此。本其無住之宗,以實相義決了一切如幻如化,不驚不怖。既可以入佛法眾,亦可以入外道邪教;既可斷煩惱亦可同煩惱;既可除邪見亦可行邪見;既可降伏魔怨塵勞,亦可同而不別;既可離諸難處說除八難法,亦可住於八難不得無難;既不與三毒俱,亦可不必斷;既能隨一相無相,當然不必等待身法壞滅而後證;既能起於解脫,亦可不滅癡愛;既已解空,可為諸重罪;既可愛護眾生,亦可憎之恨之;既可深信三寶,亦可謗毀退出;既可取證涅槃,亦可棄如敝屣。當知如此,皆解脫相。所謂﹁畢竟空﹂義不二。

  (五)對說法第一的人,要知先觀人根而後說法,方不致撞板耳。但是觀人根,正不必入定而觀,要修成一見即知的純用智慧本能而觀。且備知一切眾生根源,然後說法,可謂稱性而談,不觀人根是不應說法的。

  (六)對論議第一的,應知不取相,便依實相,即是是無住之宗,依於義不依於語,不可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。則說實相法要遠離且放下生滅心行可知。是之謂相應實相法,不二之義是實相義。

  (七)對天眼是尚者,指出不以二相見,即是無二之見。此二相本文已列舉「作相」「無作相」也。不見而見,見亦不二,不必入定而後方見,且明悉無遺,即是常在三昧之義也。

  (八)對持律上首,要知本無垢淨,罪相本空。心相亦然,一切法亦然。眾生所以不空者,為妄想顛倒取我執著不放下,當知能離即淨。諸法且生滅不住,何况罪相,心相,如幻如焰,作如是觀。諸法復不相待,乃至一念不住。而言諸法者,非實有諸法,以為有者,皆妄見耳。實際彼此都無,正如夢耳,由妄想生。知此義,便名持律與善解人疑者,可脫罪相也。

  (九)對密行稱勝者,得示無所為而出家,若有所為而出家,則非出家義。豈可說有利益有功德耶?實際出家之義。沒有彼岸之涅槃,此岸之生死,中間之苦海生滅狂流可言。是離開六十二見,當處寂滅。聖證智者所信受樂行的是如此。以力量表現降魔也,度五道也,淨五眼也,得五力也,立五根也。既便出離當然不惱於彼,出眾雜惡之中,是名出家。同時進一步知道出家不限形式,但求事實證明,故發心為有情類求大菩提者,即如已出家已受具一樣了。

  (十)對聞持第一的,使其明白對佛的一切,要真實了解,方不致撞板。一面明白真實義,一面知道助成佛之示現攝化,而自己不愧一名佛子成員。故示知如來身即是法身,不要誤會為普通的肉身啊﹗說到有病,病的來源不同,說到修福,福的多少要知,不要謗佛。法身非思欲身,當然無病可言。知法身無相,而示現身相,現行斯法,一一皆為度脫眾生之故耳。

  此舉十人為例,住不可思議解脫法門,其智慧方便示範,可見到的一斑。二乘輩聞斯大道,亦可悟得,如大迦葉,便是其中一例也。上面〈弟子品〉提要完畢。

作者: 圓行法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