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理實見分 第五

  所教降伏其心,應無所住,這兩種都是屬於菩薩行為方面的事義,內容是如何依理而行,皆已講過了。現在說到實實在在的見知,如其真理的見,不是有見有時的見,要連無見無時的見,都能做到,便得如理實見。怎樣如理實見?理指諸法義相所顯示之真實體,故簡稱理體。其實際性,就是本無。如其本無,真實知見,是名如理實見。要考驗此見,見須自見。見即是自性般若,已先能斷思惟,純用智慧,始得念念自見,念念如理之本無—如來如此,眾生如此,諸法如此,諸行如此,即是實際理地不受一塵之清淨本性也。見此如理與見如來,有何分別可言?此第五分是專說這種觀行,俾菩薩知所自見。自知自性智,自由運用的,自由自在得於心,形諸意,說諸口,行諸身者,為如此如理實見之作用本旨,即成能斷般若極量之悟入法門也。

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身相見如來不?不也,世尊!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身相,即非身相(是名身相)。」

  須菩提啊!已經說了放下思惟,降伏其心,離四相,度眾生,成為菩薩之事業。再以於法應無所住,行於布施不住六塵境,則六根六識乃至十八界、四大、五陰、二十五有、三乘四果,凡聖因果、功德法身等一一法皆不住於相而行布施,行持戒,行忍辱等可知,是為菩薩應如所教而住之進一步之大事業。既明應作之事義,還有如理之行證,怎樣如理行證?就是自己真實見自本性,實際理地,不假造作,自悟自見,則以前所作所修,所知所見,皆為非見,所住皆為非住,所行皆為非行,見諸相皆為非相,即見自性般若,即見如來。如來為本無故,理體原是本無,本無即是非相,非相當然只有理體理性,體性為本無,始得名為非相耳。「須菩提!你的意見怎麽樣?我今問你,可以身相見如來乎?」須菩提答:「不也,世尊,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」亦猶不可以思量,量其無住行布施之福德一樣,「何以故呢?我明白如來所說之身相,即非如來之身相,是名為如來所說之身相而已。」何謂身相?眾生各各認為四大五蘊和合為自身相,不知夢幻虛假,如來當然積集無量福德智慧,成就二嚴之身相,與此有別—只在眾生凡夫,未明佛意作此想耳。若明佛意,一般無二,以眾法合成之身,與眾德合成之身,色身與法身一對,畢竟一樣為身相。前說過了,菩薩於法,應無所住行於布施。無所住而行,見自己之身,與見佛之身,亦是行為如所教住之行,不住於相故,仍在行進中,當然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。如來所說過,身相為是虛假不實,實際一切本無,如來亦是本無,何况身相!成就身相之功德法,皆屬本無故也。如來所說身相,如此理行實際,即非身相,是實際理地之本無有法可知。既如來之理性為如此,則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,義甚明顯也。身相者,色身之外現相狀,整個的不是部分的某一相好之謂。有本經說如來法為身,但應觀法性,法性非所見之相,彼亦不能知見此,誠然誠然。

佛告須菩提:「凡所有相,皆是虛妄。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。」

  佛要闡明此等隱含之法性理體意義,遂告須菩提謂,不獨佛之身相為然,法相亦然,眾生相、我人相、壽者相,一切諸法相皆然,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。要見法性,始達實理。若見諸相非相,悟知其性是如理也,如理則為見實性,即等於見自本性,見如來無二無別。見相不是相,知相皆妄故,明非相,即得見性,即諸法如本無之義,是名見如來矣。何謂非相?此二字,簡略之稱,實即具云︰非身相,非眾生相,非如來相,非般若相,非凡夫相,非菩提相,非色相,非是相,非非相等:統而言之,例舉一總名曰「非相」云爾。故謂若見諸相非相,指見某相,就「非」之謂也。《維摩經》末,(〈見阿閦佛國品第十二〉「世尊問維摩詰,以何等觀如來」),大有發明,可參看。此段義理,丁氏註得甚合。太虛大師謂︰「此明不僅身相即非身相;凡一切根身器界,形形色色之相,莫非鏡花水月之虛妄,無有實相可得也。若能如是了解諸相虛妄,即是了解諸法實相,即是無上智慧,即是金剛般若妙心,即是已見如來法身,不可拘泥住法行施而修成佛之色身也。」江氏謂︰「身相二字,指眾生之本身言;如來二字,指眾生本有之法身言。上文處處言不住相,不住即是令人會相歸性也。眾生之心,稱如來藏。是言眾生本具法性,不過藏在人我、法我之中。佛,教以不住相,即令眾生自見所藏之如來。」如此解釋,都是由文字表現悟入的般若自性,說得到之舉例也。

作者: 圓行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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