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經在經藏中之地位

  按丁福保箋註序,一開首就説:「《金剛經》為《大般若經》中之第五百七十七卷。」指玄奘三藏譯的《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而言。實際此《金剛》一經,既有異譯,則在天竺已廣流通,可知其重要性,為單行本,仍屬於經藏內。今兹乃秦譯,不必以其所屬之大部為提示。依經説經,就本經所明之宗趣體用,在三藏教典的經藏中,居於何種位置,即是藏乘的分別而已。

  何謂藏乘?如何分別?藏者,謂如來現世一代時教,過後由弟子輩結集,稱為法寶之藏,真是取之不禁,用之不竭,可謂無窮無盡之法藏也。在法藏,大別分為三大類:即普通所謂修多羅是經藏;毘奈耶是律藏;阿毘曇是論藏。此藏字猶言部類耳。乘者:謂如來藏教,對機而説之種種法門,大別分為大乘小乘。乘猶行義,以運載當機至於目的地之謂也。

  如何分別其為何藏何乘?則須先明本經之事義理行,然後始能分別其為何藏何乘,這是當然的先決條件。那末,在未講此經之前,如何能明白經中之事義,理行,就成問題了。殊不然者,因為本經之標題,即具備了一經所明之理行。依此理行,便可判別其義當何藏,所攝事當何乘所收矣。本經經題,名稱就是能斷智慧極量。此標能斷,已離凡夫地;標智慧極量,已離小乘地,則是乘的分別屬於大乘可知。至於藏的分別,名稱就是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,已顯明的稱呼為經,當然是屬於經藏所攝了。而經藏之中,分大小二乘,已揀非小乘之經藏可知,更非律非論所攝亦可明白。然大乘中之經藏,究有何種分別:以證知本經之地位為何?此問題,復為大乘內部之理行分別事義,要將佛所説之大乘教法,作一統概括之叙述,而後可以明此經之地位也。

  考如來一大藏教,據千古以來之大德,有組織嚴密,獨具隻眼之智慧極量者,對此之分析,不過寥寥數人。數人中,首推近代大德太虛大師。他對整個佛法藏、大小二乘、各宗派系無不通達。加以智慧觀察,作有系統的叙述,以教授末後學人。將就大乘經藏分作三大學系:曰法性空慧學;曰法相唯識學:曰法界圓覺學。虛老有他的思想組織,慎密殊勝,攝大乘法義,得無遺漏,知見到此,可謂空前矣。惟是今之講義,雖用彼三學之系統名稱,並非套襲虛老之說,亦自有其一種説法,一如虛老之襲用名相,而另有一套解釋,其意義正同也。

  兹明此三學系統,成立宗體用之鼎足回互,位置平等,了無軒輊。在未説明如何依此三學系,建立為宗體用之前,得再説明此三學系之義理,然後纔得表明此《金剛經》之地位,屬何等學系也。何謂法性空慧學?凡諸大乘經教所詮之義理,是説明諸法自性本空,能知此諸法實相為空的智慧本身,亦同為空。教起如是之諸法自性空慧,不用思惟心體之大堆經教系統,名之曰「法性空慧學」而已。凡是所詮之義理,為就諸法現相上,説明其一一惟是自識所變現之現實相狀者,此一大堆經教,統名之曰,「法相唯識學」。凡是所詮之義理事行,皆説明整個性的,不從一一法相自性,單獨分析。要從整個法界觀察,其總相即法界自体,其別相即法界中一一諸法。如是相性,圓滿周徧,不離自己覺性所容、所起、所見、所現。差別諸相,甚至自己覺知之心,同於空華之起滅,本不生故。而法界性,則同虛空,本無動搖,原來此之一切境界,不出自己之覺性範圍者,此一大堆經教,統名之曰「法界圓覺學」也。如是所知,三種學系之意義明白了,就可將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之義理,試為一比,事如涵蓋之合,理應箭鋒之柱,便得知此經在大乘教中之經藏地位,屬於何等者。

  此經題「金剛」二字,即說明是能斷義,正當「法性空慧」之「空」義,「般若」二字,即智慧義,正當「法性空慧」之「慧」字義。「波羅蜜」三字,指依此理行是「法性空慧」,做到極量究竟而已。故此經之位置,乃屬於大乘經藏之中「法性空慧」一類的言教可知。

  然既得知此經在經藏中之為大乘經藏,又為大乘藏中之「法性空慧」一類,其地位佔重要不重要?與其餘兩種「法相唯識學」、「法界圓覺學」之事義理行交互關係又如何?且如何說回此三學系之宗體用回互建立義理之根據,始顯此經之重要性也。

  今據三大學系之一,隨立為宗。宗者中心或本旨也。以「法性空慧」為中心之宗,則「法界圓覺」為體,「法相唯識」為用;若以「法相唯識」為宗,則「法性空慧」為體,「法界圓覺」為用;若以「法界圓覺」為宗,則「法相唯識」為體,「法性空慧」為用-宗體用,無一不可互換其名義及本來位置。此所謂「所說,即非,是名」,乃本經運用説法的一種公式,便成解脱知見,而不囿狹於那一方面之偏頗義相。故此經雖分別為大乘之「法性空慧」一類,實則只是説説而已。一切本無,本無亦本無,故説他是甚麽都可以的。職是之故,三大學系一即具三,三即是一;説而為三,實際是一;一亦無有,方便假設,是能斷智慧到極量的,體用發揮到頂點的結果表現也。照此說來,你話此經之重要性為如何?其地位在整個佛法裏面,佔何等價值?不説要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要靠他,即要讀得諸大乘經義,明白在説甚麽,亦要靠他。知有此經,和知有此事,當下一決一切了,更不生疑。是如本經所讚為希有者,如何?須待吾人自己決定趣向。然亦有其宿因根性,不是自能抉擇的啊!若果機緣成熟,則如六祖之頓悟自性,是亦非難事也。故不慧即以此經之「證」,乃為講義,知此不謬云爾。若有心探討,請備閲不慧講述之《六祖法寶壇經義》,《維摩詰所説不可思議法門經講義》,《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講義》,即知此經,與四部實成一體系,可明交互成為宗趣體用之「證」者,在此經也。

作者: 圓行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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