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合相理分 第三十

 一合相者,猶今之言整個的總名,如世界、如團體、如國家、如室,如是包括整體的意義,總名之曰一合相,是秦代所創的當時名詞吧。時代不同,當然稱謂各別。今此分乃言一合相之理,這個名稱說出來也不大費事。幸而到了今日之世,各人的常識都豐富得多了,所用的文字語言,詞句更多過往昔幾十倍,所以表達其理之義句,詮釋並不十分困難也。要知道說明一個道理,創立很多名詞、形容詞:泛指之總名有之;別指之通名有之;專指之一一單位名稱有之;分類之通名;專類之別名等等。今此一合相是泛指的總名,世界之形容,表達其理致之總稱,抽象名詞,或概括名詞是也。仍是整個的,「一」就是整個的意思,「合相」就是聚在一起的,體積相狀為可見知的,是名「一合相」,其理就是實際無此事義,因人們安他的名稱,概略其意義以便識別此之另一義相,作為說法的資料而已。故一合相者,即是不可說之本無的性體分際也。但凡夫之人,就不同了!貪著其中一一事物與義相,一路思惟取著,取著之不厭,加之貪求,是思惟心在作怪而已。若是覷得破此思惟心,亦即覷得破此一合相,而通達實際,明白其義者,則非凡夫,而為佛說之義旨一般,可以說直是成佛亦得。因為此人已明白「所說,即非,是名」之三句義,原則已經不悖。凡是一般認為實有者,即是一合相之意義一樣,實在是籠統抽象的名字,安上去如此,想像得來的言說義相而已。所以說名世界也好,國土也好,具足相也好,寺宇也好。若屋為實有者,即是一合相,若人實有者,即是一合相。如來說一合相,「即非,是名」而已。凡實有者,即是不可說,而凡夫之人,仍貪著其事,以為實有故也,是名一合相理,以看世界事物都通。

「須菩提!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,於意云何?是微塵眾寧為多不?」須菩提言:「甚多,世尊!何以故?若是微塵眾實有者,佛即不說是微塵眾,所以者何?佛說微塵眾,即非微塵眾,是名微塵眾……

 佛以整個的體系名稱,法無論大至法界盡際,小至一微塵成因,說明一合相理,因以為問於須菩提,借彼口吻說出本義,以彰真理。故對須菩提說,若善男子女人,都一樣假設,為他們能夠拿三千大千世界這樣巨體來,擊成粉碎,成為微粒細塵,你意思如何?這般微塵眾數,能不能叫做多呢?須菩提說,極之多呀!世尊。其理由為微塵雖眾,一一實無故,說甚麽形容都可以。若是微塵眾實有的話,佛就不說這般微塵眾為多的道理來問我,俾大眾週知其義了。更為甚麽會如此說明,也不是我的見解,是佛本來已作此說。因為佛說微塵眾,即非微塵眾,是名微塵眾。連微塵這件東西、這般名字,都是人安上的,不是原來如此這般叫法。其實無之理由,便需要在在說明,而說明之方式,即三句義便是了。不特佛說微塵為如此推理,即說一切法皆可通用。假若推上一層,剛才佛謂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塵,則說微塵是三千大千世界成的,而三千大千世界亦同時是微塵成的。來去相因相成,乃成中道義,是又謂之不二。悟之則不二,迷之成兩頭。今再補充說來:

……世尊!如來所說三千大千世界,即非世界,是名世界,何以故?若世界實有者,即是一合相,如來說:『一合相,即非一合相,是名一合相。』……

「世尊啊!如來所說的三千大千世界吧,迥非一般人所理解得到,人以為實有,如來意即非實有。世界以名字叫他做世界,為令人們明白此之語義,而悟證道理作用耳。其何以如此,亦如前說微塵一樣,若世界為實有者,等於一微塵之道理,同是一合相的法義範圍,就是有名無實,即是一合相。換句話說,一合相者,即是有名無實,如此之義,更為暢曉。但又得知道,今作如此說,又不可執謂是「是一合相,即是有名無實。」那就不符如來說此名字的本意了。如來說一合相,即非有一合相之實性、實義,名字如此,只是說的作用,變換語氣,令人明白而已。故「所說,即非,是名」三句義,永遠適用於如來本意之說明也。

按:佛知須菩提是了解的,只能發揮到如此境地,尚要為之補充,其義方圓。只對一合相之名義,應有更徹底的說明,於是玄奘譯為「一合執」,「此一合執,不可言說,不可戲論,然彼一切愚夫強執是法。」

……須菩提!一合相者,即是不可說,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。」   見一句,聞一法,隨見隨聞,即取著,此是凡夫之通病。故有聞說一合相之名詞,亦想落認為是對的,况且是佛說來,愈覺得對了。這樣貪著其中一一事義,堅固不捨,是謂之迷執。今汝應知一合相者,代表一一諸法皆可通用,即是不可說之實際無有的意義轉語耳。即是不可說得出、比得到,見聞覺知所不及之謂也。此之境界皆可歸納為一處,名之曰一合相吧。而凡夫之人,不知此之立義目的何指,從而貪著其事,轉為自己之作解,真是愈說愈遠,如何通達一法無我之真理,都非所知矣,簡直成為隨波逐浪句。如是生心、起見、思惟、尋覓,不謂之貪著其事,而謂何耶?看世界,看一微;看成因,看果境,一切不二。明乎此理,即是一合相之謂也。明白一合相者,即是不可說,知見無由而生,是得成無生。故下明知見如是,則得當處不生之義,繼續說來。

作者: 圓行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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