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相寂滅分 第十四

  悟無相而離相,智性本自離相,離一切諸相即覺。此覺在見之名時,謂能見之性作用,是覺性體用之用,謂之能斷。用「決了明斷」諸法,實無相者之能見作用是也。此離相能見,體用及所見之諸相,本自寂滅,實無諸相為所見者。能所俱寂,是為離相寂滅分。當體自寂滅,寂滅之性,即非諸相。故謂若見諸相非相,即性,是離相之外,歸乎實際理地之法性體,與能覺者智,一樣同時寂滅;不是不用叫做寂—正用之時當時即寂滅,離諸相故也。誰明白了一切不離覺性,萬法盡在自性空中,如是覺性,實離諸相,而寂滅者,此人便是已悟自性般若,而又能體用雙彰,體用不二的如實表現,能斷智慧極量之成績收效之大,不可思議也。看有誰能證之。

爾時,須菩提聞說是經,深解義趣,涕淚悲泣,而白佛言:「希有,世尊!佛說如是甚深經典,我從昔來所得慧眼,未曾得聞如是之經……

  這時候,須菩提聞說這樣重要的一部經,說了上半分,已經聞所未聞,這等教菩薩成佛之法,自己所解之空,去此尚遠。今欣幸得聞至道,深入了解此經義理之所在所歸,(無所得波羅蜜為趣)大徹大悟過來,了知自性般若之智,本具能斷之作用,一切無漏功德,本自具足,不假外求,有修有證俱屬戲論。不禁涕淚悲泣,慶幸已獲覺悟,不致辜負佛出世之大事因緣,故感極零涕,而白佛言︰真是難得,希有啊世尊﹗佛說這樣的甚深經典,迥非我前此常聞之各種法門。我從往日來依法修持所得的智慧決了明見之眼目,似乎從來未曾得聞過如是之經教。意者早聞早悟,今雖遲聞遲悟,亦自有其因緣,真是慶幸之至。我還有些意見,要向世尊說的。

……世尊!若復有人得聞是經,信心清淨,則生實相,當知是人,成就第一希有功德。世尊!是實相者,即是非相,是故如來說名實相。世尊!我今得聞如是經典,信解受持不足為難,若當來世,後五百歲,其有眾生,得聞是經,信解受持,是人即為第一希有。何以故?此人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所以者何?我相即是非相,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即是非相。何以故?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。」

  此一段經文,乃就梵文而譯其文法,應該中段「我今得聞如是經典,信解受持,不足為難。」在先,就合中文的次序了,現在變通來講解。須菩提向佛提出,謂︰我本人聽到如此經典,能起信解受持,都不足算為難能可貴。若當來之世,末法的時候,其有眾生,得聞是經,信解受持,此人即為第一希有。所以話,若復有人得聞是經,信受所聽聞之法義,而發起大乘心,完全純一不雜,則為清淨之信心,生如是清淨之本心,則生實相之心性。心之本體,本來清淨,了了自見本無故,是名生實相—謂生起自知自見本心之實際相狀,為不可得之本無,念念自見於本無故也。此《金剛經》之目的,就為要人人能生此心之清淨實相,所以其人,則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可知。又世尊,我明知所云實相,本是不可說,今所說者,即是非相,是故如來說名之為實相耳。其人第一希有,因此之自悟自見,其原因之一。又此人能自悟自性般若,則已無我、人、眾、壽四相。我所以說其人無四相,此我心目中之見解,又有另一回看法。所說我相,即是非相,人眾壽相,亦即是非相。何以故?此人已離一切諸相,但悟法性,法性非所見之相,即名一切覺,惟有覺性永離諸相故也。是為此人者之最上第一希有,能在末世悟解此經;迥非我今者之機緣殊勝,生逢佛世可比,其原因謂是如此,所以值得稱歎者也。

佛告須菩提:「如是!如是!若復有人,得聞是經,不驚、不怖、不畏,當知是人甚為希有。何以故?須菩提!如來說:第一波羅蜜,即非第一波羅蜜,是名第一波羅蜜。須菩提!忍辱波羅蜜,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,是名忍辱波羅蜜……

  佛對須菩提說︰是的對了,若復有人,得聞是經,不感到驚異恐怖畏懼的話,這個人,甚為難得。何以說為如此?因為如來說「第一究竟極量之意義」,即非第一究竟極量之本身而言,極量之本身,是第一義,第一義即諸法究竟實際理地,不受一法的。故第一波羅蜜,即第一義之究竟是也。「所說、即非、是名而已。」第一不可說,凡有所說皆非第一。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》能受持者,是最第一希有之已達到第一波羅蜜者。如來說此人為第一究竟,即非第一究竟,是名第一究竟。(經法既不離這三句義,說人亦然,何况說人之為第一與不及,已悟或未悟,都是一樣適用這三句式說法。)今又轉談到另一波羅蜜吧,須菩提,忍辱波羅蜜—(不同第一之金剛般若波羅蜜︰金剛波羅蜜為總,為第一波羅蜜,而餘六波羅蜜為別為次。一即具六,六不離一。亦是一切波羅蜜,最專最上最第一,即此金剛般若波羅蜜是也。忍者︰體自無生,心念安忍,不起了知分別,冤親平等,所作惱害事,不念報復,了無患恨,方名忍辱波羅蜜義。比如凡夫不調伏心,二乘調伏心,菩薩都不住此二者,是菩薩行忍波羅蜜之一也;有諸眾生,打拍罵辱,甚至割截身體,都不起怨恨,惱害於他,或置之不顧之心,仍要存心等無緣慈悲,立願滅度之,而不住相,即不起四相者,是亦行忍波羅蜜之一也;甚至以己身,願代一切眾生受諸苦楚,而不怨恨,無所圖求,而入諸生死,六趣,以身代之而無疲厭,是亦行忍辱波羅蜜之一也;不思為宿業所招,不念為宿怨之報,而恒慈忍,體自本無,安忍不起,不離當處寂滅之境,是亦行忍辱波羅蜜之一也;不觀空,不觀色,不住相,不住見,能所俱泯,而忍可安之,是名「忍辱波羅蜜」之一︰如是行,既知無所住而行於忍。)—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—(惟忍性即自性般若,能斷﹝決斷之斷﹞然處置,一切內外起心、口、意之作意,利害得失等念)—是名「忍辱波羅蜜」。所謂離一切相,即一切覺,若實無生無不生之心,即無忍無不忍之相,於此可知矣。第一波羅蜜之重要,謂能斷智慧極量,六波羅蜜皆依此而起行,非第一波羅蜜而何?若無此第一波羅蜜,如何行忍,都不知之,其理由如佛自說本事作證。

……何以故?須菩提!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體,我於爾時,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何以故?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,若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應生嗔恨……

  此例舉,因能斷智般若極量,而行無所住之忍行,乃得忍波羅蜜,為當下即離四相,故了無嗔恨之心,若有相,則應生嗔恨。幸而早已悟知本無自性之能斷智慧極量,發揮本能之功用,得以應付裕如。一念不生,了無四相。今略叙述其本事如下。《大涅槃經》之〈卷第三十一〉︰「我念往昔,生南天竺,富單那城,婆羅門家,是時有王名迦羅富(即歌利王),其性暴惡,憍慢自大,年壯色美,耽著五欲。我於爾時,為度眾生,在彼城外,寂默禪思。爾時彼王,春末華敷,與其眷屬、客人婇女,出城遊觀,在樹林下五欲自娛。其諸婇女捨王遊戲,遂至我所。我時欲為斷彼貪故,而為說法。時王尋來,即見我時,便生惡心,而問我言:『汝已得羅漢果耶?』我言︰『不得。』復言︰『獲得不還果耶?』我言︰『不得。』復作是言︰『汝今若未得是二果,則是具足貪欲煩惱,云何自恣,觀我女人?』我即答言:『大王當知,我今雖未斷於貪結,然內心實無貪著。』王言︰『癡人,世有諸仙,服氣食果,見色猶貪,况汝盛年,未斷貪欲,云何見色而能不著?』我言︰『大王,見色不著,實不因於服食氣果,皆由繫心無常不淨。』王言:『若有輕他而生誹謗,云何得名修持淨戒?』我言︰『大王,若有妒心,則有誹謗,我無妒心,云何言謗?』王言︰『大德,云何名戒?』『大王,忍為名戒。』王言:『若忍是戒者,當截汝耳,若能忍者,知汝持戒。』即截其耳,時我被截,顏色不變。時王群臣,見是事已,即諫王言:『如是大士,不應加害。』王告諸臣︰『汝等云何,知是大士?』諸臣答言:『見受苦時,容色不變。』王復語言︰『我當更試,知變不變。﹄即劓其鼻,刖其手足。爾時菩薩,已於無量無邊劫中,修習慈悲,愍苦眾生。時四天王,心懷嗔忿,雨沙礫石。王見是已,心大怖畏,復至我所,長跪而言︰『惟願哀愍,聽我懺悔。』我言︰『大王,我心無嗔,亦如無貪。』王言︰『大德,云何得知心無嗔恨?』我即立誓:『我若真實無嗔恨者,令我此身,平復如故。』發是願已,身即平復。」

……須菩提!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辱仙人,於爾所世,無我相、無人相、無眾生相、無壽者相。是故須菩提!菩薩應離一切相,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,不應住色生心,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,應生無所住心。若心有住,即為非住……

  此一段經文,是解釋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的,正答云何應住之餘義,乃應如是住,承上文行忍辱波羅蜜而來。正顯其應用上,是如此之活潑地,並不死心去做,是謂能斷智慧之極量事也。今如來再謂須菩提︰我記得過去行忍的不住四相,乃成功名為忍辱仙人,曾經五百世如此行忍的,每一世皆已無復有我相、人相、眾生相、壽者相,是以能忍處安然,而達成波羅蜜之極量事。職是之故,以我經驗,告知你們,為菩薩者,應離一切相,(一切相即四相之總名)然後發無上正徧覺之心,乃為真實發心。不應住色塵前境生心,即無所入、無所住於塵境、根境、識境,純用放下思惟之智慧能斷,應生自然生起現象。不靠甚麽,不依甚麽能生所生,本性原來不生,而常現在未曾忘失者,乃謂︰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。」其心本來不有,亦不依住何處境而現起,但隨諸境,任運決了, 而不住相者,便是其心之實際作用。若心有所住,則為非所應住之事義,是名非住。能乎此,則應如是住。先決條件,起心動念,應無所住,還其本自清淨之心,而行為上,本乎此理行布施等可也。

……是故佛說:『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。』須菩提!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(故),應如是布施……

  轉到回復行為上,菩薩既發無上道心,則以利益眾生為前提,菩薩心是不應住,而常現了了自見本無;又復不應住諸塵境等而行布施,完全為利益一切眾生應如是布施,忍辱等行為也。丁氏考「故」字應刪去云。

……如來說:『一切諸相,即是非相。』又說:『一切眾生,即非眾生。』……

  所說,只在言詞方便施設,都無實義,所以若求真實義,得知其為非某相,是故名之為某某相,意義原是如此。今如來,假若說一切諸相,即是整個的「宇宙萬有」包括在內的表面現象,為所說者,即是非整個宇宙萬有之真相。明乎此,是名為宇宙萬有諸相之說言而已。又假說出一句「一切眾生」包括宇宙中一切生物類而言,當知所說的,即非是彼真實的眾生本身,只是說言的方便,令人明白為所說的是那邊真實眾生,非是言說句上的名詞啊﹗是故名為眾生而已。今次承上文︰「菩薩應離一切諸相,發心為利益一切眾生,故應如是布施。」就在這兩句話上,叫人們不要執實,也只是言說上構成一種意義,使人們明白其理由,是志在講的何物,認清了中心便算了,這是要緊的。

……須菩提!如來是真語者、實語者、如語者、不誑語者、不異語者。須菩提!如來所得法,此法無實無虛……

  一切諸法,本皆解脫相,不受任何拘束,不因人們說他怎樣便改變他的本身,及心理上想像他而有所變更,這是在法的分上如此。但說法者就不同了,一面明白了法的不可說,為真實不過,又要令人人明白這個道理。說來說去,愈說愈多,人們就跟住所說的去想度,剛剛違反了如來的本意。故特鄭重地再為指陳︰「所說,即非,是名」而已,叫人們一切言句皆不可執,不用思惟,可會至理。大聲疾呼︰如來是真語的人,講真實話的人;所言皆實,實實在在,但你們不會吾意;一面符合法本身的意義,謂之如;一面就順聞者的能了解力量而說,亦謂之如。故如來如是而說,是為如語者;欺誑他人有作用。如來無所希望,何必作誑語以惑人,故不誑語者;亦始終如一。說來說去,都是不異其理趣意旨一樣—故名不異語者。(「如來是真語者、實語者、如語者、不誑語者、不異語者。」)說到如來所得法,前云「實無所得」,但眼見之人,以為如來是成佛了,還說「無所得」,是人們的估計,所以永不能達到同如來一樣見解、證果。須知如來所得法,究竟是什麽?此法無實無虛,說得很明白。無有實是諸法真相,實在法的理極實際,本來如此,而發生了一切現象作用,則又不會虛的。故人們錯認了現實為真實,是法的本身,將結果的現象作用,推為理體的本來始因,最是垢病之過。要知大體的諸法實際理地,又知其佛事門中一法不虛。則如來所得法,便是如此,此法無實無虛是也。無實者,在佛邊智慧能斷極量發揮之照了如此,無虛者,所作福德不應貪著,但有其現象的生起作用,使人們直接間接發生自覺覺他,以至覺滿的功能。虛實一對,法離虛實,超然不二,不是二邊之觀行。亦「所說,即非,是名」之三句論式範圍耳。

……須菩提!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,如人入闇,即無所見。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,如人有目,日光明照,見種種色……

  這個比譬,再為說明心住於相與不住相而行的作用,殊途甚為易知。住法則觸途成障,故屢誡菩薩,不應心住於法。起心尚不可住於法,况住法而再行布施,其收效不大,未免可惜,橫豎都行布施,何以不行到盡量如法乎?謂如人入闇,即無所見,自障自智,不能明決,仍襲用思惟而行,所知所見,所得不廣,若菩薩心不住法而生心,而起行布施,如人有眼,又逢日光明照,內外之緣自他功能力用發揮盡緻,恰到好處。猶之能見種種色之作用,能見一一諸法實性,相體力用因緣等義,無不解了明悉無遺,這是智用能斷達到極量的致果也。

……須菩提!當來之世,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能於此經受持讀誦,即為如來以佛智慧,悉知是人,悉見是人,皆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。」

  「須菩提啊,以上說了許多言句意義,仍不異皆如實真理而說,作用不誑欺於人。當來末世,若果有發心的善男或善女,能於此經,起信受持讀誦,你估他們,有甚麽收效?估是估不到的,惟有如來乃知實際,即為如來以覺智慧,方能普遍知悉,及見得清楚。這等善男女,皆得成就不虛之無量無邊功德。」與前說福德不同性質,功德等於佛的無漏智性、如:力、無畏、無礙,十八不共等功德,皆自性中本具之能力,即是能斷猛利的智慧極量究竟圓滿之效果也。

作者: 圓行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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