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身非相分 第二十六
法身者,法之實性也,並不如一般人以為現實所見所聞所知所覺的,一一諸法現相為法身之義。大別之,則一般人所知的義相,不出六塵等法相,如本文謂色見聲求之類是也。今此言法身非相,直指法性為法身可知。若知諸法實性為本無者,則法身亦本無。如來者即是親證法身者,故如來亦同為法性一樣而實本無,其義甚明顯。曾奈一般人誤解,亦不明白此理。如來明知作何方便令人人能悟知此事義,證得此法身,則以何等觀如來,作徵問之導言。以三十二相別相來觀,得見如來否?為問於須菩提,以驗知其見解,亦同一般人否耳。此可與《維摩經》〈見阿閦佛品〉參看。
「須菩提!於意云何?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?」須菩提言:「如是!如是!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」佛言:「須菩提!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,轉輪聖王即是如來。」須菩提白佛言:「世尊!如我解佛所說義,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。」
世尊對須菩提說:你的意思怎麽樣呢?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嗎?須菩提對佛說:若照成佛相好,從修因報之三十二相,乃為成就佛身的話,就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了。佛就對須菩提說:若以三十二相觀如來者,豈不是轉輪聖王即是如來嗎?須菩提知道說的不是如來意旨,趕快重新說過,乃白佛言:世尊啊!如我解佛所說之義趣,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的。前言只就一般人立說,等如來自己表達其意義吧。
經文意義這樣明顯,不必深解。關於三十二相已見前十三分講義中,茲不復叙。至於轉輪聖王,照丁氏箋註,云是天王也,管察人間善惡,身具三十二相,菩薩亦多有三十二相。而轉輪聖王即位時,由天得輪寶,轉其輪寶,可週遊四方,降伏怨懟。《大智度論》關於菩薩、佛、轉輪王,各具三十二相之差別,曾有說明。謂菩薩相者,有七事勝轉輪王︰一、淨好;二、分明;三、不失處;四、具足;五、深入;六、隨智慧行,不隨世間;七、隨遠離。轉輪聖王不爾,佛又比菩薩殊勝微妙過之。
爾時,世尊而說偈言:「若以色見我,以音聲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見如來。」
須菩提改呈自己的見解了,佛就不置可否,而說了一首偈。意謂照法義,一切皆如實本無,以知一切法及法中實性,外觀眾色像,及一切音聲,在眾心目中,成殊勝妙好,雖別三十二,平等如夢幻,不要作為實相如此之如來身啊﹗若以色法見而觀如來者,或以音聲相而求見如來者,乃至以法現相而觀如來者,是人行邪道,走差了,永不能見如來真實法身。即不識自心,不見自性一樣。允宜觀一切法實相,而觀自身,觀佛亦然,觀心亦然,能觀所觀,莫不皆然,則如來之法性身,當下得見,不必他求者。是如來即自性中之如來,且如來法性為身,但解觀法性為無實,不可見,即是非見、非相、非法、非非法,不可得知,不可得見,不可得聞,不可得覺;不在五陰、六入、六根、十二處、十八界,及諸波羅蜜,一切功德法而不離此一一法。作如是無實性觀就是如此見自心,見一切法,見一切如來的,平等平等如夢幻,不起凡聖生佛之見,乃可見如來。這個根本妙理,非一般人所曉者,今由如來自己說出耳。